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280页(183字)

前苏联最高苏维埃两院之一,另一院是民族苏维埃。按照1977年苏联宪法的规定,苏联最高苏维埃的联盟苏维埃和民族苏维埃享有平等的权利,它们由人数相等的代表组成。联盟苏维埃按人口相等的选区选举。联盟苏维埃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4人,主席主持该院的会议。前苏联最高苏维埃两院联席会议由联盟苏维埃主席和民族苏维埃主席轮流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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