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280页(416字)

亦称“混合内阁”或“联合政府。”指实行议会内阁制的资本主义国家中,由几个政党联合组成的内阁。多党制国家经常出现。通常是由于参加大选的各政党中,没有一个政党能获得足够多数的议席而单独执政,只能由其中一个议会大党联合其他的小党形成政党联盟,组成内阁。其首脑和各部部长由联合内阁的几个政党协商任命。在这种情况下,当几个联合执政的政党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时,就会发生政府危机。参加联合内阁的党派比较复杂,有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党参加,有的国家中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政党也曾参加过联合内阁,但不可能由此导致改变国家政权的资产阶级性质。如多党制的法兰西第四共和国经常出现联合内阁。在两党制国家中,只有面临政治、经济发生严重危机或面临战争时,为联合起来挽救危局才产生联合内阁。如1900~1970年的22届内阁中,有6届内阁为联合内阁,如1916年组成的“战时内阁”,1931年成立的“国民内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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