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327页(529字)

在澳门定居的葡萄牙人及其与澳门的中国居民通婚留下的后裔。他们世代生长于澳门,保持葡萄牙的语言、文化和生活方式,其中有些人能讲广州方言。他们是澳门居民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又具有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2条规定:“在澳门的葡萄牙后裔居民的利益依法受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保护,他们的习俗和文化传统应受尊重。”说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从澳门的实际情况出发,注意保护葡萄牙后裔居民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习俗和文化,以利于澳门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其他有关规定也说明了这一点,如第24条具体规定“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前或以后在澳门出生并以澳门为永久居住地的葡萄牙人”,“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7年以上并以澳门为永久居住地的葡萄牙人”,都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如第9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葡文,葡文也是正式语文。”如第125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保护名胜、古迹和其他历史文物,并保护文物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等。这些条文都体现了对葡萄牙后裔居民利益的保护,对他们的习俗和文化传统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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