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1952年共耕社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22页(329字)

尼亚1952年1月25日发布《为共同耕种土地的劳动农民的农业共耕社标准章程》。本章程由社员的权利和义务、共耕社的资金、共耕社的领导、共耕社领导委员会主席的任务等4部分组成,共30条。主要规定:(1)共耕社是为了合理利用农业机械,提高农作物的产量,由劳动农民自愿地联合组织起来的。(2)共耕社社员大会可以决定转为农业生产合作的高级形式一集体农庄。(3)共耕社的资金由入社费、机器和工具、灌溉设备和公家购买的其他财物组成,组成共耕社的公积金。(4)共耕社由全体社员大会领导,休会时由选举出的领导委员会领导。(5)共耕社主席至少每月召开1次领导委员会会议。(6)共耕社办公地点设在人民会议或共耕社某社员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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