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475页(1471字)

公安机关在办理投毒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投毒案件,是指我国《刑法》第114条所规定的投毒罪,即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投毒案件现场物证较多,一般可见中毒死亡的人、畜尸体或产生中毒反应的被害人及剩余或残留的有毒物质、盛毒器皿、包装物和被害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犯罪分子事先购买毒物和包装毒物,选择投毒的时机、地点和方法,有的还预先向他人了解毒物的性能、剂量和用法,有的曾进行过投毒试验等;犯罪的动机多数是出于私仇、奸情、婚姻、恋爱、邻里纠纷等;犯罪分子大多具有使用毒物的知识和取得毒物的条件;作案手段诡秘多样,投放毒物的场所很多,如在公用的水井、水池、水缸中投毒,在出售的食品、饮料中投毒,在牲畜、禽类的饮水池、饲料中投毒等。侦查投毒案件的方法主要是:

抓紧现场访问 在实地勘验现场、检验尸体的同时,应抓紧对幸存被害者及其家属和有关人员进行访问,一般可在取得医务人员密切配合的情况下,与抢救同时进行。主要了解:①中毒的时间、地点;②生前(或中毒前)的进食、饮水情况及中毒的详细经过;③生前(或中毒前)服用过何种药物,这些药物的来源和用途;④当地常见的农药和有毒化学品的种类,被害人家中是否存有这些物质,其保管、使用情况如何,⑤中毒者平时的工作、生活作风、政治表现、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社会关系如何,案发前有何可疑迹象等。

排查投毒线索 鉴于投毒案件因果关系比较明显,抓住作案人与被害者之间的利害冲突等因素,深入发动群众,调查摸底,即可发现投毒嫌疑人或嫌疑线索。一般做法是:①对造成多人伤亡的,应从敌视社会和有报复社会思想动机的人员中调查发现线索;②被害人夫妻关系不好,或者一方喜新厌旧的,应从婚恋、奸情等方面排查线索;③被害人与邻居、亲友、同事之间积怨较深的,应从私仇报复方面排查线索;④被害者是年老久病或者痴呆、残疾、患不治之症的,应从有遗弃杀人动机的人员中排查线索。

确定投毒时间 一般做法是:①从死者死亡时间、毒物种类、剂量和尸体现象判断投毒时间;②从被害人出现中毒症状的时间判断作案时间;③从被害人生前饮食的制作时间和其就餐时间推断等。

查明投毒地点 有的毒害案件投毒地点比较明显,容易查清,有的则比较复杂。一般方法是:①查清死者中毒前的活动情况,了解其曾去过哪些地方,同哪些人往来接触;②从粮食、食品、饮料等的加工、销售、储存和食用等几个方面入手,查明毒物来源,进而确定投毒地点;③通过对现场遗留的呕吐物、排泄物、剩余残渣以及有毒物质的包装物确定投毒地点。

审查投毒嫌疑人 通过调查摸底,在排出一般嫌疑人的基础上,确定重点嫌疑对象。方法是:①查清其有无作案动机和因果关系;②审查其有无毒物来源,设法查清其家中有无同类毒物,过去是否保管、使用或接触过此类毒物,最近是否曾向有关人或有关部门索取、购买或偷盗过此类毒物;③查清其是否具有作案时间,投毒时间内是否到过投毒地点;④查证现场痕迹和其他物证是否为其所留,如是其所留,可采取密取的方法,查清其衣兜、指甲或其他地方有无残留毒物或包装,如有剩余毒物,应采取公开搜查的方法提取,并送有关部门鉴定,以获取证据;⑤拘留或逮捕犯罪嫌疑人,加强审讯,认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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