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457页(329字)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用地数量作出中期或年度的具体安排。土地利用计划的具体任务是:通过编制中期和年度用地计划,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各类用地的计划指标和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的规范和速度,促进国民经济均衡协调发展;研究制定实施用地计划的政策措施,保证计划顺利进行。土地利用计划的编制和管理可分为三个阶段:①计划编制阶段。具体工作步骤为:准备工作、申报用地计划、计划控制数下达、编制计划草案、汇总、综合平衡等。②计划审批下达阶段。包括两方面:一是计划审查批准,二是计划指标分解下达。③计划执行阶段。包括三项内容:用地审批、指导、检查,统计监督,计划协调、修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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