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486页(604字)

毛泽东晚年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问题的“左”倾错误论点的总概括,是指导“文化大革命”的基本理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口号不是毛泽东提出,而是江青“四人帮”一伙提出的。1967年见于两报一刊(《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和《红旗》杂志)编辑部的《沿着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开辟的道路前进》一文中。这一理论体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在社会主义社会这个历史阶段中,仍然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资本主义有可能复辟。第二,无产阶级必须在上层建筑各领域中,对资产阶级进行全面专政,不能有所放松。第三,党内存在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他们掌握实权,是资产阶级在党内的代理人。第四,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最重要的是要在广度、深度上开展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使“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深入人心,消除资本主义流毒。第五,“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思想领域中的根本纲领是“斗私、批修”,狠斗灵魂深处一闪念,进行整改、批斗。这一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在无产阶级已经取得政权并已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下,还要进行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这一理论及在其指导下横行了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变成了中国的一场大浩劫,造成了全局性的、长时期的“左”倾错误,给全党、全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政治灾难和重大的国力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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