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635页(241字)

由法学研究、教学和法制宣传单位或个人,从法学理论的角度对宪法所作的说明和阐释。属于非正式解释的一种。通常表现为文章、着作、演讲、辩护,是学术性的、个人的见解,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这些见解一般都是针对宪法中某些问题提出的,较之“任意解释”有一定的理论性、系统性。它对普及宪法知识,理解宪法含义,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增强公民的宪法观念,以及帮助、促进正式解释,推动宪法学发展有重要影响。在有些国家,学理解释对适用宪法也有重大参考价值。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