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719页(1086字)

简称“民进”。以从事教育文化出版事业者为主、具有政治联盟性质、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

中国民主促进会于1945年12月30日,在上海中国科学社召开了第一次会员大会,正式宣告成立。其基本队伍主要由两部分人士组成,一是以叙伦所联系的文化、教育、出版工作者,二是以王绍鏊所联系的部分上海工商界爱国人士。抗战胜利后,他们经常在当时进步的政治性刊物《周报》、《民主》上发表文章,申明共同的政治主张。这种“联合作战”显示了集体的力量,经过协商研究便决定成立以促进民主政治的实现为宗旨的政治组织,故取名为中国民主促进会。民进成立后,发表《对于时局的宣言》,提出结束一党专政,还政于民、停止内战、保障民权的主张;团结上海68个群众团体组成上海人民团体联合会,并参与发起组织在上海北火车站举行有10万人参加的反内战大会等民主运动。它积极响应中国共产党关于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并参加新政协筹备工作。1949年民进代表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制定共同纲领,为新中国的诞生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民进以《共同纲领》和全国政协章程为纲领,以《宪法》作为其活动准则,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恢复被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及发展教育与文化事业,作出了贡献。国家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以后,民主促进会贯彻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参与国家领导人选和方针、政策的协商,对经济建设、教育文化出版事业的改革等重要问题提出建议,举办业余学校、专业讲座,以智力支援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建设。1992年12月民进七大通过的章程规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遵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团结会员和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促进“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斗争。截至到1992年12月,民进已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建立地方组织,现有市级组织227个,基层组织422个,会员人数达5万余人。其中多数系教育、文化、出版以及科技方面有代表性的中上层知识分子,民进中央主办有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月刊《民主》,设有开明出版社和开明音像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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