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752页(311字)

维护国徽尊严,正确使用国徽,尊重和爱护国徽的规范性文件。于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我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共由15条组成,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了应当悬挂国徽的机构、场所,应当刻有国徽图案的机构的印章和印有国徽图案的文书、出版物以及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还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国徽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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