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加油站消防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三卷》第1635页(5262字)

汽车加油站主要是为机动车辆加装汽油、柴油、机油、润滑油等油品的专门场所。所经营的油品均为易燃易爆或可燃可爆的物质,如果储运设备泄漏跑油、灌装过满冒油或卸油时逸散油气,遇明火、机械火星、高温高热、静电火花、雷电放电、烟囱飞火等点火源,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例如,某市加油站一辆油罐车在往储油罐卸油时,由于现场监护人员粗心大意,储罐注满溢出大量的汽油。卸油人员发现后,即令司机开动油罐车将余油卸往另一储油罐,刚一起车,打出的电火花顿时引起冲天大火,使储油罐受热剧烈膨胀而发生爆炸。一块大型罐体碎片飞到70m外的公路上,而燃烧着的汽油则直落围观人群中,造成6人死亡、46名围观者被烧伤的严重后果。

表5-4-17 加油站经营的油品燃爆性能参数

(一)事故易发部位及危险点

1.加油场地及加油机

这里有来往装卸油的各种机动车辆,是散发油气的主要场所。由于汽车车箱漏油,加油机漏油,以及用塑料桶装油、加油机防爆电机故障等原因,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2.站房(包括营业室、值班休息室、卫生间等)

如有油气窜入站房,遇到明火,值班人员烧水、热饭和随意吸烟、乱扔烟头余烬等,会招致火灾或爆炸。

3.油罐及管道

加油站的各类事故中,油罐和管道发生的事故占很大比例。如地面水进入地下油罐,使油品溢出,流淌满地;往油罐卸油,油气外逸遇明火引爆;接地不良,放散管遇雷击,或静电闪火引燃引爆;尤其是设有地下油罐和管沟的加油站,因油气积聚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到加油机电气设备故障或其他明火可能引起爆炸。

4.装卸油作业

送油车静电没有消散,加油车不熄火,雷雨天往油罐卸油或往汽车车箱加油,卸油速度过快,加油操作失误,对明火源管理不严等等,都会导致火灾、爆炸或设备损坏、人身伤亡事故。

(二)防火检查重点及控制点

1.加油站站场与站房

(1)加油站场除应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和《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92),还应满足同时加油车辆最多时,任何一辆车着火的紧急撤离疏散的要求。

(2)加油站的进、出口应分开设置,进、出口道路的坡度不得大于6%。

(3)加油站场地应有2%的流水坡度,且应设置集油坑或隔油池,以防雨水存积和油品流出站区之外。

(4)加油站场与建筑物相邻的一侧应建造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建造非实体围墙。

(5)加油站站房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室内地面的标高应高出室外加油场地的标高0.2m。站房朝向储油罐一侧墙面上不宜开设门窗。站房内每个房间要配置1只8kg干粉灭火器。

(6)加油场地及加油岛(指安装加油机及操作用的平台)宜设用现浇钢筋混凝士建造的罩棚房,其有效高度一般不低于4.5m。

(7)站房内若需设采暖锅炉间、热水间或热饭间、样品室、休息室等可能有明火的房间时,不应朝向加油机和卸油口,距地下油罐的操作室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应有妥善的防护措施和严格的用火管理制度。

(8)使用微机控制和管理的加油站,传感及控制线路要埋设填实。外供水管、外供热管、供电线路都宜埋设,如采用管沟时,要填实隔断。

(9)独立的加油站或邻近无高大建(构)筑物的加油站,应设可靠的防雷设施。如站房及罩棚需要防直击雷时,应采用避雷带保护。

2.储油罐

(1)加油站宜采用直埋地下卧式钢罐。进油管、出油管、量油孔、通气管等的结合管,宜设在操作井中的人孔盖上。进油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每个储油罐的通气管宜单独设置,其管口应高出地面至少4m。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的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屋顶或屋脊1m,其与门窗的距离不应小于3m。通气管的管口必须安装阻火器。

(2)设在地上的储油罐应设防火堤,并应安装呼吸阀、阻火器、量油孔、人孔、进出油接合管、排污管、梯子平台等附件。

(3)储油罐的量油孔应设有铜、铝等有色金属材料制作的尺槽,以防止量油过程中钢尺与孔口或钢管摩擦打火。

(4)储油罐操作孔的上口边缘要高出周围地面20cm,最大暴雨时,地面水应不会流进油罐。操作孔的盖板用铝板包制,如用钢板时,必须衬贴耐油胶垫。翻起式盖的螺杆轴,采用铝棍或铜棍,避免碰击和摩擦产生火花。

(5)钢油罐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小于两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装有阻火器的地上钢油罐,可不装设避雷针(线)。埋地油罐的罐体及量油孔、阻火器等金属附件,应进行电气连接并接地。储存汽油、轻柴油的钢罐,应有防静电接地装置。钢油罐的防雷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静电接地装置。

(6)储存易燃油品的地下卧式油罐的电气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罐内部未充惰性气体的液体表面以上的空间划为0区;阀井内部空间,以通气管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空间,以及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0.5m的球形空间划为1区;距阀井外边缘1.5m为边界、距地坪1m高度的圆柱体空间,以通气管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空间,及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1.5m的球形空间并延至地坪划为2区。

(7)储存易燃油品的地上卧式油罐的电气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罐内部未充满惰性气体的液体表面以上的空间划为0区;以量油孔、放空口为中心、半径1.5m的球形空间和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以下的坑、沟划为1区;距罐的外部和顶部3m的范围内,及罐外壁至防火堤其高度为堤顶高度的范围内划为2区。

(8)储油量较大的地下罐室内宜设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并应保持良好的通风。

(9)埋地或地上卧式储油罐区附近应配置70kg干粉或90L泡沫推车式灭火器1台。

3.油管线

(1)加油站的油管线宜采用无缝钢管。埋地管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2)加油站的油管线应埋地敷设,当需要管沟敷设时,管沟应用砂子填实。管沟进入建(构)筑物或防火堤外,必须设置密封隔断墙。

(3)输油管线的始、末端应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4)油管线上如有法兰、阀门等连接处,应采用铜片导线跨接,其接触电阻应小于0.03Ω。

(5)油管线穿过车行道时,应加套管,两端密封。

4.加油机

(1)加油机宜选用自动计量的加油机,牢固地安装在加油岛上。穿过基础的进油管、供电线、接地线,其预留孔应用细砂填实。

(2)加油机与储油罐和油管线之间应用导线连接起来,并接地,以防止相互产生电位差。并要经常注意检查软管的金属屏蔽线和机体之间的静电连接是否可靠。

(3)加油机的油泵、流量计、计数器、照明灯和各种管路,应防火防爆、紧固严密、不渗不漏、不误动。每月检查1次,做到及时调整和修理。

(4)加油机的加油枪宜采用自封式加油枪。汽油加油枪的流速不应大于60I/min。加油枪软管应加绕螺旋形金属丝作静电接地。

(5)加油机的电气线路应采用电缆敷设和钢管配线,电气设备宜采用本质安全型。由源及照明灯的开关应安装在营业室内。

(6)每台加油机应配置8kg干粉或6L泡沫手提式灭火器,但加油机总数超过6台时,仍按6台配置灭火器。

5.卸油作业

(1)油罐车进站停靠在指定位置之后和卸油之前,发动机熄火,排气管戴火花熄灭器,连通静电接地线,车头朝向道路出口一侧。同时,要测量储油罐中的存油量,以防卸油时发生冒跑油事故。

(2)向储油罐卸油时,司机和卸油工应坚守岗位,并应派人监护,做好现场警戒。卸油时不准其他车辆进站加油,严防其他点火源接近卸油现场。在卸油过程中,油罐车不得随意点火起动和进行车位移动。

(3)雷雨天禁止卸油作业,送油车卸油时暂停加油。

(4)油罐车最好采用密闭方式卸油。即在地下卧式储油罐和油罐车之间加一条油气串通管线,使液相油由罐车流向地下储油罐,而从储油罐内置换出油气,沿气相管线补充入油罐车。这样既利于防火安全又可降低油耗,减少空气污染。

(5)为防止卸油时因油品湍动过剧而产生喷溅静电,储油罐进口管端应伸至罐底200mm处。管端型式应能保证油流沿水平方向平稳地流出,最好采用特制的进油花管。

(6)在出油孔没有淹没之前,卸油速度要保持在0.7~1m/s之间,淹没之后可提高到4m/s。

(7)卸完油后,油罐车不可立即起动,应待罐车周围油气消散后(约5min)再起动。油罐中油位的复测也应在卸完油后静止一段时间(约30分钟)再进行。

6.加油作业

(1)外来车辆加油时,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客车内的乘客要在站外下车。

(2)加油车辆到限定位置后要熄火。司机不得在此修理和擦拭汽车。

(3)加油员应亲自操纵加油枪,不得折扭加油软管或拉长到极限。加油枪应牢靠地插入油箱的灌油口内,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做到不洒不冒。

(4)高强闪电、电击或雷击频繁时,禁止加油作业。送油车卸油时暂停加油。不给塑料和胶皮容器加油。

(5)加油机发生故障或发生危及加油站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加油。发生跑、冒、洒油时,必须待清理完现场后,加油车才能起动离去。

(6)对酒漏在地面上的油品,要及时处理。不得用化纤织物擦拭加油机、汽车油箱附近车体和地面。

(7)加油站停止营业时,必须关闭加油机,切断电源,锁好机门。

(8)微机控制和管理的加油站,必须有可靠的联锁装置及显示报警。在液位超高、票卡不符、静电未接通、加油超量等不正常情况下,拒不付油或停止付油,并有显示和声光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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