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用水的卫生标准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皮革工业手册制革分册》第727页(293字)

(1)制革厂的生活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集中式给水,除应具备必要的净化处理设备外,不论其水源是地面水或地下水,均应有消毒设备。取地下水直接入管网的一次配水井,必要时,还应有除砂、防浑浊设施。有关蓄水、配水和输水等设备必须严密,且不得与排水设施直接相连,防止倒虹吸。

(3)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每年不少于一次。如发现有传染病患者或健康带菌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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