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340页(979字)

国家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人员所采取的限制其一定时期的自由,对其进行强制教育的行政措施。我国的强制戒毒是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此项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根据我国法律的授权规定,国务院于1995年1月12日颁布了《强制戒毒办法》,对我国的强制戒毒制度作了详细规定。

强制戒毒决定程序 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需要实施强制戒毒的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并制作强制戒毒决定书;决定书应当于戒毒人员入所前交给本人。强制戒毒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通知戒毒人员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强制戒毒期限 强制戒毒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人员,经强制戒毒所提出意见,报原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1年。戒毒人员对强制戒毒决定和延长期限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行政复议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强制戒毒管理制度 主要有:①戒毒人员要接受检查。强制戒毒所以外人员给戒毒人员的物品、信件,必须经强制戒毒所工作人员的检查。②戒毒人员必须遵守所内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配合治疗,接受教育。戒毒所对戒毒人员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并组织戒毒人员参加适度的劳动。强制戒毒所工作人员实行依法管理,严禁打骂、体罚和侮辱戒毒人员。③戒毒所应允许戒毒人员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探访。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遇有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暂时离开戒毒所时,由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担保,经戒毒所批准,可以离所,离所期限一般为3天。戒毒人员在戒毒期间的生活费和治疗费由本人或者其家属承担。④强制戒毒期届满后,由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发给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并通知其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戒毒人员解除强制戒毒后,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继续对其进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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