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与清算的意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下》第1690页(581字)

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终止与清算制度,有利于股份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1)实行终止与清制度,有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经济效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必然为竞争所淘汰。淘汰的结果,无非是公司在终止、清算后,被其他效益好、竞争能力强的公司兼并或合并,以及自身解散或改组。这使得资金由效益差的行业或企业流向效益好的行业或企业,有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使用,也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

(2)实行终止与清算制度,有利于促进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股份有限公司是各方股东共同集资入股建立的,他们已与企业成为一个休戚相关的共同体。公司终止与清算,甚至破产后,不仅影响债权人利益,还影响股东利益。尤其在资不抵债时,股东连股本都收不回,利益导向机制使股东关心公司兴衰,并通过一定方式要求公司经营者加强管理,提高效益。

(3)实行终止与清算的制度,利于保护债权人与股东合法权益。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按规定终止并清算,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债权人与股东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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