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的分类与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下》第1920页(6834字)

负债是金融保险企业最基本,最主要的业务之一,是企业经营的基础。广义的金融保险企业负债管理包括从存款者和其它债权人处获得资金,通过应用高效的财务杠杆提供合理的收益,确定合适的资金组合等经营活动;狭义的负债管理就是在需要时,通过积极地获得借入资金,来弥补经营活动流动性的需要。

1.负债的概念、分类及特点

负债是指金融保险企业在过去的业务中形成的,而现在承担的在未来向债权人支付资产等的责任,从而引起可预期的经济利益的未来牺牲。

负债具有以下特点:

(1)负债是现在存在的,由于过去信用过程中形成的经济责任。

(2)负债是一种经济负担,它必须在将来以债权人所能接受的资产来偿付。

(3)由于本身是以货币作为经营对象,金融保险企业的负债是一种用货币计量的金额。

(4)负债有确切的债权人和到期日。

(5)负债所形成的经济责任具有强制性。

企业的负债不同于所有者权益,就企业的偿还责任看,企业对债权人的负债到期必须连本带息一并偿还,而对于所有者权益,只有当企业清算时,在偿付所欠债权人的负债之后,才存在以剩余部分偿还所有者本金的责任。

一般企业的负债,可分为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短期负债,也叫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长期负债,是指将在一年以上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偿还的债务。由于金融保险企业是以经营货币和从事资金融通业务为主,决定企业的负债比一般企业的负债具有较大的流动性,也即金融保险企业的负债一般都能在近期内变现或结算。

根据我国金融保险企业的实际情况,企业的负债可分为存款、借款、金融机构往来和其它负债。

存款,是金融企业对存款人的一种以货币表示的债务,存款人对存款的所有权关系,以企业签发的存单来表现。这种债权债务关系不是建立在合同契约基础上,而是建立在经济法的基础之上。存款业务是企业的主要负债业务,也是其筹集资金的主要手段之一。目前,我国各银行及获准办理存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按其存款的对象可分为三大类:财政性存款、企业单位存款和储蓄存款。

(1)财政性存款

财政性存款是财政部门拨付和待缴财政的各种款项的待用资金。按目前规定,财政性存款全部缴存中央银行,专业银行不能用作自身的放款资金来源。

(2)企业单位存款

企业单位存款又称为一般性存款,包括所有企业单位的存款,一般又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此外,为了某种特殊目的和要求,企业单位往往以信托或委托方式将资金存入信托投资机构,作为这种中介机构的负债,金融机构吸收的企业单位存款,按目前规定,除向中央银行缴付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以外,其余部分可以作为企业的信贷资金来源。

(3)储蓄存款

储蓄存款是银行吸收居民的闲散资金形成的存款,一般可分为活期储蓄存款和定期储蓄存款。定期储蓄存款又可分为一般定期储蓄存款和定向定期储蓄存款,后者如住宅存款。储蓄存款目前除按中央银行的规定向其缴付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以外,其余部分可以作为金融企业的信贷资金来源。

借款,主要指金融保险企业对外筹集的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按其性质可分为借款和发行债券。

(4)借款

目前,国内金融机构的中长期借款一般均指向国外筹集的资金,按其性质和来源大体可分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府贷款、出口信贷、商业银行贷款。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主要指我国政府作为第一债务人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借款,然后转贷给国内金融机构的一种资金。国内金融机构形成对政府(财政部或人民银行)的负债,这种贷款的特点是期限长利率,较优惠,但手续较繁杂。

政府贷款,指外国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向我国政府提供的优惠贷款,通常是通过政府转贷给国内金融机构,再转贷给国内企业。特点是期限比较长,利率比较优惠,常伴随着部分赠款。一般有赠款与商业贷款混合,软贷款与出口偿贷混合,全部软贷三种形式。

出口信贷,外国政府为了支持本国产品出口,通过贴息并提供担保,鼓励本国商业银行对本国出口商或国外进口商或银行提供的比较优惠的一种贷款。一般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特点是期限长,利率优惠。

商业银行贷款,是指我国金融机构向国外一家或数家商业银行同时借入的一笔资金,按参与人可分为:银团借款、联合贷款、双边贷款等,特点是期限较短(一般为一至七年),利率较高,随行就市,借款金额也较小。

(5)发行债券

银行发行的债券一般称为金融债券,是商业性银行作为债务人为筹集中长期贷款资金而向投资人(债权人)发行的一种借款凭证。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发行债券须报经人民银行批准,并纳入国家发债计划。金融债券具有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的特点。流动性是指当投资人现金不足时可以在证券市场上比较容易地将证券售出兑现;安全性是指金融债券的发债人一般都具有良好的信誉,投资人可以安全收回本金并获得利息;盈利性是指金融债券的盈利水平一般高于同期存款利率,投资人可获得较高收益。

金融债券可划分为内债、外债两大类。内债是指在境内发行的债券,外债是指在境外发行并在境外上市的债券,按债券的不同特性还可进一步分为贴水金融债券、累进利率金融债券以及短期金融债券等。

(6)金融机构往来,又称同业往来,是不同金融保险企业间为相互融通资金、委托代理业务而形成的资金往来,反映金融保险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同业往来中的债务主要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向其它金融机构负债、系统内资金往来形成的债务。

向中央银行的负债,是金融保险企业向中国人民银行借入资金形成的债务,主要有年度借款、周转性季节性借款、借款日拆性借款和再贴现。金融保险企业通过向人民银行借入资金来弥补自身资金头寸的不足,而人民银行通过向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达到控制全社会信贷规模和货币供应量的目的。

向其他同业负债,包括向国内同业和国外同业拆入资金或委托同业解付资金。拆入资金主要指金融保险企业为了弥补其头寸不足而向同业借入的资金,一般期限在一年以内,委托解付资金,则是在本外币结算业务中同业常常发生相互委托解付资金的情况,一般要在短期内清偿。

系统内资金往来,就某一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来说是负债或资产,但就全局、就整体来看并没有实际发生债权债务,只是资金在系统内进行调剂和运行。因此资产负债表内不应该包括系统内资金往来形成的某一分支机构的资产或负债。

(7)其它负债,包括各种应付款项及预收款。或有负债及其他。

各种应付及预收款项主要包括应付利息、应付税金、应付股利等。

或有负债指企业应客户要求,对外发生承诺后对受益人所承担的一种潜在债务。目前主要有开出信用证和信用担保两大类。

其它负债主要指金融保险企业在办理结算业务中形成的负债,以及企业内部资金往来中发生的一些债务。

2.负债的核算与管理

根据《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负债按以下要求进行核算:金融保险企业的负债均按实际发生额计算。发行债券按债券面值计价,实际收到的价款超过或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前分期冲减或增加利息支出。企业发行债券的各种费用,应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摊入成本。按照这个原则,金融保险企业负债的管理与核算如下:

(1)存款

金融保险企业吸收的各种存款是企业负债的主要项目,应按实际收到的资金额计入企业的负债中。办理该项业务时应做到:手续完备,对新客户要办理开户手续并预留印鉴卡,客户存取资金时应填制必要的凭证以明确企业与客户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分清类别,即对存款要有明确的分类,各类存款间不允许交叉或任意调整,要明确存款的期限;记录完整,如存款业务有关的印鉴卡、凭证及会计记录保持完整无缺,并不得任意修改。

企业吸收的存款利息的计算,应按国家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任何企业不得擅自改变利率水平,更不能抬高利率来吸收存款。存款利息的计算,应根据不同档次的利率标准乘以相应的存款金额和时间来确定,对于定期储蓄存款,应按规定分档次计提应付未付利息,计入企业成本。实际支付客户利息时,再冲减应付利息。

(2)借款

中长期借款应根据借款协议的规定在实际收到资金时按实收金额计价。企业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协议后及生效后应妥善管理借款协议及有关资料,同时记录有关借款的数据。实际收到借款资金或实物时应根据实收金额及有关凭证记录负债额,以建立一套必要的完整的、详尽的记录。

借款成本主要由承担费、利息以及代理费、管理费、杂费等一次性支付的费用。承担费又称承诺费,是借款人按已生效未支用借款余额计算并支付给债权人的一种费用,专门指向外国政府、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借款所承担的承诺费。

发行债券,因债券有固定的面值和票面利率,不能改变。企业根据发行时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是否一致,可采用平价、溢价或折价三种方式发行。平价发行是指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一致时债券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是市场利率低于票面利率时,企业为降低筹资成本,以高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折价发行是当市场利率高于票面利率,为吸引投资者而以低于债券面值的金额发行。计算债券发行价格,不仅要根据票面利率和实际利率确定发行方式,还要考虑不同还款期限下不同利率加复利现值和年金现值,计算出发行价格得到溢价、折价的具体数据,进行帐务处理。

债券的溢价与折价是整个债券归还期企业利息费用的一项调整,因此,债券的溢价应逐期在利息支出中扣除,债券折价则应逐期转为利息支出,这种逐期调整利息费用的方法称为摊销。各期摊销额的计算法有直线法和实际利率法两种。

直线法是将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平均分摊于各期的一种摊销方法,特点是各期都用相等的金额把债券溢价冲减利息费用或乘以相等的金额把债券折价转为利息费用。

如某公司于1990年1月1日发行20000元债券,利率为9%,期限为4年。如果市场利率高于票面利率,则折价发行,售价为119359元,每半年付息一次,那么折价(200000-193,529=6471)就需在4年内分8次摊销,每次摊销额都是809元(6471÷8),因每年的利息费用就为(9000+809)9809元,计入利息费用科目,对应的科目分别为现金9000元和应付公司债券折价809元。这样,随着债券折价的逐期摊销,公司债折价帐户的余额将逐渐趋于零,而应付公司帐的帐面价值逐渐等于面值。溢价则反之。

实际利率法,也称为实得法。是各期利息支出以实际利率乘以本期期初应付债券的现值而得。由于债券的帐面价值不同,因而计算出来的利息支出也不同。当期入帐的利息支出与按名义利率支付利息的差额,即为该期应摊销的债券溢价或折价。

在前例中,如果发行时市场利率低于票面利率,则溢价发行,售价为206734元。每半年付息一次,共分八次摊销,每次的摊销额都是842元((206734-20000)÷8),进入利息费用贷方,冲减利息费用。这样,随着债券溢价的摊销,公司债溢价帐户的余额将逐渐减少到零,债券的帐面价值逐渐等于面值200000元。实得法与直线摊销法的记帐方法相同,但数字不同。由于在实得法下,当期应摊销的债券溢价或折价是由当期入帐的利息支出与按名义利率支付利息相抵的差额,因此要考虑当时的市场利率。在此例中,若当前市场利率为8%,每期应摊销额不同,逐期递减,第一期的摊销额为:以公司当期提取的记入帐面的9000元减去按8%的市场利率计算的半年期应付利息即206734×(8%÷2)=8269(元),9000-8269=731(元),第二次摊销时再以(206734-731=206003元)为基数计算。这样,公司债溢价帐户的余额将逐渐减少为零。债券的帐面价值逐渐等于面值。如果是折价发行,不同处仅在于将前一期的摊销数加上(溢价为减)前一期的基数得到本期的计算基数即可。

因此,债券不论是折价还是溢价发行,在摊销时都可采用直线摊销法和实得法。直线摊销法每期摊销额相等,而实得法每期摊销率相等;直线法摊销额没有考虑到债券每期的帐面价值变化,而实得法中,它是计算的基数,从上例中也可看出是随债券帐面价值变化而变化,债券以折加发行时,随着到期值增加摊销额也增加,直至折价为零,债券帐面价值与面值相等,以溢价发行时,随着到期值的增加摊销额减少,直至溢价值为零,帐面值与面值相同。但是,无论采用哪种方法,公司实际支付的利息总额是相同的,只是处理方法不同。其关系如图:

(3)金融机构往来

同业往来中形成的债务关系,应按实际收到的资金计价。如向中央银行拆借资金应按收帐金额计价,向同业折入资金也应按此原则计价。有偿占用的资金应在各成本期间预提属于该期应承担的利息费用。预提利息时可采取逐笔预得利息费用的方法,也可以采用按平均余额和平均利率预提的方法。目前,平均利率可以采用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

(4)其他

各种应付款项应按合法、正确、一致的原则计价。合法就是要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正确,就是计算的方法和数据要准确。一致,就是已经确定的计价方法、口径不得任意改变,各种预提性质的应付款项,应由财会主管人员批准。

或有负债应在实际构成潜在的负债时按企业所承担的债务额计价,在债权债务关系终止时注销或有负债。企业应加强对或有负债的监督管理,以防止其形成实质上的负债。

常用流动比率来反应企业的负债状况,在短期内的变现及偿债能力。公式如下:

金融保险企业的资产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比率越小,流动性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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