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额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上》第1406页(180字)

当舞弊单位的人均工资水平被上级控制时,当事人虚报职工人数,伪造工资单,或将已死亡、已调出人员仍列入工资单冒领工资达到其目的。如按规定工资水平为人均600元/日,实际职工人数10人则每月工资费用应写6,000元,而舞弊者虚报在册职工15人,每月实报工资费用写9,000元,多出的30,000元被这10个人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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