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疗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实用中西医结合临床系列外科手册》第97页(1919字)
放射疗法是利用放射线强力的电离辐射,破坏和抑制肿癌细胞。常作为治疗恶性肿瘤综合疗法之一。
一、放射源
应用放射疗法的放射线可分为光子射线和粒子射线两大类,具体为X线、γ射线、高能射线、电子束、中子束等。临床常用的放射源有如下几种:
(1)不同能量X线治疗机:60~120kV的X线机适于治疗浅表的病灶,如皮肤癌;180~250kV的X线机适于治疗较深部肿瘤。
2.60钴治疗机:放射出的γ射线的穿透力相当于400万伏的X线机。
3.直线加速器:产生X线或电子束,能量达18~20(MeV)百万伏,能够治疗中等深度肿瘤,但对体内更深的肿瘤,仍不理想。
4.电子感应加速器:产生电子束能量可达40(MeV)百万伏,多作为电子束治疗。
5.中子加速器:对肿瘤中存在的乏氧细胞有杀灭作用。
二、剂量概念
1.伦琴(R):表示输出剂量,仅用于X射线及γ射线(法定单位为库〔仑〕/每千克,c/kg。1R=0.258mc/kg)。
2.拉德(rad):表示吸收剂量。各种电离辐射均可用拉德记录。
3.戈瑞:(Gy):1Gy=100rad(Gy为法定单位)。
放射治疗的剂量单位是rad。从1985年国际上统一改为cGy。1cGy=1rad。
三、放射疗法对肿瘤敏感划分
1.高度敏感:精原细胞瘤,髓母细胞瘤,恶性淋巴瘤,白血病,肾母细胞瘤,尤文氏瘤和神经母细胞瘤等。
2.中度敏感:皮肤上皮及五官各器官上皮(鳞状细胞癌),食管上皮(食管癌),肺(鳞状细胞癌、腺癌),前列腺癌等。
3.低度敏感:中枢神经(大部分脑瘤),肌肉及骨(相应的肉瘤),腺癌(胃癌、肠癌、乳癌、甲状腺癌等)。
4.不敏感:皮肤黑瘤,纤维肉瘤等。
四、放射疗法应用范围
1.首选:根治的有面部皮肤癌,其放疗后留下的瘢痕不明显。鼻咽癌术后。扁桃体癌(鳞癌,淋巴肉瘤及网状细胞肉瘤),口腔癌。中耳癌以术前放疗为主。
2.次选:食管癌的颈段及中段,肺癌不能手术者。
3.姑息性对症放疗:对骨转移部位可达到止痛作用。对单个肺转移灶有时能暂时控制其发展。
五、放射疗法使用方法
1.常规分割治疗:照射1次/日,5次/周,剂量180~200cGy/次,根治治疗量为6000~7000cGy/6~7W,临床常应用此方法。
2.分段治疗:具体方法同上,在保持总照射剂量不变的前提下,将其分成2~3个阶段来完成,每段照射完成后有一个两周的休息期。
3.超分割治疗:照射2~3次/日,两次照射时间间隔至少4小时,剂量为120cGy/次,5天/周。
4.加速放疗:具体方法同超分割治疗。但照射剂量为200cGy/次。
放射疗法是肿瘤患者综合疗法之一,与手术有着密切关系,术前及术后采取放疗方法是争取根治肿瘤的主要手段。术前放疗可以消除病缘病灶,增加切除率,而手术切除的部位可解决肿瘤中央放射不敏感的部位。术中采用放疗对切除不够彻底的部位进行一次较大剂量的照射以杀死一定数量的癌细胞减少术中癌细胞种植与播散。术后放疗可消除遗留下来的亚临床病灶。延缓肿瘤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