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新斯的明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新编麻醉药物实用手册》第92页(1202字)

【别名】:普鲁斯的明、普洛色林

参见第二十四章溴新斯的明项下。

作用

(1)是一种抗胆碱酯酶药,主要在神经肌肉接头后膜上可逆性地抑制乙酰胆碱酯酶,由于乙酰胆碱暂时增多,有效地取代与受体结合的非去极化肌松药。作用时间较筒箭毒碱等肌松药的时效短,因此拮抗后可能出现再箭毒化。

(2)在一定剂量范围内,药量增加,拮抗效应增加。静注6-8min达最大拮抗效果,持续70-90min。

(3)胆碱酯酶的活力被溴新斯的明抑制后,突触间隙中乙酰胆碱浓度升高,表现出乙酰胆碱的毒蕈碱样作用。表现为HR减慢,平滑肌收缩、唾液分泌增多。可用阿托品对抗此作用。

用途

(1)拮抗非去极化肌松药的残留作用。

(2)治疗重症肌无力。

(3)治疗术后腹胀与尿潴留(肠麻痹与膀胱麻痹)。

(4)治疗室上性阵发性心动过速。

用法和用量

(1)拮抗非去极化肌松药:阿托品0.02mg·kg-1与溴新斯的明0.04-0.045mg·kg-1合用静注。阿托品最大量<2.0mg,溴新斯的明最大量<5.0mg。作用持续1-2h。对心动过缓的病人,应先用阿托品使HR加快到80次·min-1,再将剩余的阿托品与新斯的明合用。

(2)治疗重症肌无力:口服15mg,tid,渐至4次或更多,直至症状控制;肌注0.5mg,紧急时。

剂型和规格 注射剂:1mg(2ml),0.5mg(1ml),0.25mg(1ml),安瓿。

注意事项

(1)可引起HR减慢,甚至心跳骤停,应与阿托品并用。心传导阻滞、BP过低、胃肠吻合术后或哮喘病人禁用。

(2)药效不明显者,必然另有原因,如酸中毒、电解质紊乱等存在,应仔细查找原因。

(3)溴新斯的明过量可致小肌肉震颤,大剂量可引起广泛而严重的肌肉震颤,甚至整个肢体强烈抽搐,这是神经—肌肉阻滞并伴有呼吸衰竭的先兆,如再加上毒蕈碱样作用,可形成胆碱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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