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药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中药鉴别炮制应用手册》第250页(596字)

清热药是以清解里热为主要作用的药物。里热一般指外感六淫之邪引起的高热,面红目赤,口渴引饮,烦躁,小便短赤等热象疾病的表现。有的在气分,有的在血分,还有湿温,疫毒,疮疡等亦有发热。

清热药物的药性寒凉,具有清热泻火、燥湿、凉血、解毒及清虚热的功效。

鉴于发病原因不一,病情在发展阶段中的不同表现及患者体质上的差异,里热证既有气血之分,又有虚实之异。针对热证的不同类型,并根据药物的功效,将清热药分为五类:清热泻火药,功能是清气分热,用于高热烦渴等气分实证;清热燥湿药,功能清热燥湿,用于泻痢,黄疽等湿热病症;清热凉血药,功能是清解营、血分热邪,用于吐衄发斑等血分实热证,清热解毒药,功能清解热毒,用于痈肿疮疡等热毒炽盛的病证;清虚热药,功能清虚热,退骨蒸。用于温邪伤阴,夜热早凉,阴虚发热,骨蒸劳热等证。

因为疾病兼杂不同,在五类药物亦往往相配为用,或与其他类药物配用,如血、气分皆热者,清热泻火与清热凉血药物配伍,里热兼有表证者,亦表里同治,脏腑火邪应根据其症状随证选配。

本类药物性属寒凉,易损伤阳气,故对阳气不足者慎用,真寒假热的阴盛阳格者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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