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哲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55页(854字)

一种以神为核心,以信仰为前提,以《圣经》为基础的罗基督教会的宗教唯心主义思想体系。它的出现和发展经历了三种不同形态:

(一)2-5世纪的教父哲学。代表人物有查士丁、德尔图良、奥古斯丁及格里高里等。教父是一批早期基督教的护教者。他们根据圣经和新柏拉图主义等古希腊罗马哲学,制定和论证基督教的一整套教义。最大代表是奥古斯丁,他宣称基督教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神和灵魂,论证的课题是认识神和自我。但是神和自我都不是理性所能全部理解的,有些事情非信仰不可理解。所以教父哲学是哲学和神学混为一体的、辩护基督教教义的宗教理论,其原则是信仰至上。

(二)11-15世纪的经院哲学。它是欧洲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哲学体系。13世纪前的经院哲学是奥古斯丁主义占绝对优势。13世纪后,托马斯·阿奎那利用亚里士多德学说,从理论上改造基督教哲学。他力图调和理性与信仰、人和神之间的关系。他利用宇宙论和目的论等五种着名的证明,论证神的存在。他认为任何有限事物的存在都可以被理解为渊源于神的无限存在,神学是最高的学问,其他学问都是它的奴婢。托马斯主义被罗马教会规定为基督教的正统哲学,他则被称为经院哲学家的最高导师。在经院哲学内部关于上帝是否作为万物最高最普遍的存在,教会及其教义是否具有至高至上的绝对权威性等问题所引起的关于个别和一般的争论,在经院哲学中一直占据突出位置,并形成唯名论和实在论两派。

(三)19世纪末至现在的新托马斯主义。代表人物有利奥十三世、曼尔西埃、马里旦、吉尔松、波亨斯基等。1879年罗马教皇利奥十三世颁发《永恒之父》的通谕,宣布按托马斯·阿奎那的思想重建基督教哲学。为了迎合社会思潮和科学发展,新托马斯主义强调认识论和自然哲学。80年代,又企图通过对各派哲学思潮和自然科学的综合,建立一个适应时代潮流的新的基督教哲学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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