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二烯酮-炔雌醇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新药临床应用手册二》第351页(3422字)

【化学名称】孕二烯酮:13-乙基-17-羟基-18,19-二降-17α-孕-4,15-二烯-20-炔-3-酮;炔雌醇:19-去甲-17α-孕甾-1,3,5(10)-三烯-20-乙炔基-3,17-二醇

【化学结构】

孕二烯酮

炔雌醇

【药理作用】本品中的激素成分通过抑制促性腺激素释放而抑制排卵。使本品可作为避孕药的次级机理是引起子宫颈粘液改变而使精子难于穿透,以及引起子宫内膜变化而减少植入的可能性。

本品有少量随乳汁排出。

【适应证】避孕。使用本品可减少乳腺良性疾病、缺铁性贫血、子宫内膜癌、宫外孕、贫腔炎症、卵巢囊肿及痛经的发生率,以及痤疮的严重性,本品也可能减少卵巢癌的发生率。

【剂量与用法】口服,每日1片,连用21d,为获得最大的避孕效果,应按规定服用。1次/d,间隔时间不超过24

h。在给药的第1周期,病人应从月经周期的第1日(即出血的第1日)开始,连用21d后,停用7 d。一般在停药后的2~4d内发生撤退性出血。下一个周期用药应在停药后的第8日开始,即使停药后未发生出血现象或仍在出血也应如此。即21d的周期应自该周的同一日开始。

【不良反应】流行病学调查表明排卵抑制药的使用可使血栓栓塞发生率升高,特别是深部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以及大脑和心肌梗塞,似存在着雌激素剂量依赖性。另一研究表明孕激素剂量也是重要的。据报道,口服避孕药的使用伴有心肌梗塞的危险增加。研究发现,其他危险因素越多,出现的危险性也越高,而与是否使用口服避孕药无关。目前尚无肯定证据表明口服避孕药会引起癌症的危险性增加。在某些流行病学研究中观察到口服排卵抑制药可使子宫颈发育异常,原位癌的发生率比其他妇女为高,且发生的年龄比较早,其一个因素可能是长期使用口服避孕药的人群中包括更多的性生活较早开始的妇女。肝部肿瘤已发现与使用口服避孕药有关,尚未澄清这两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但肝脏肿瘤是极为罕见的。接受口服避孕药的某些妇女可在开始用药的几个月内出现高血压。在用药的第1年,高血压发生率较低,但发病率随服药量增加而增加。年龄也与发生率密切相关。在以往有妊娠高血压的妇女,较易升高血压。相当比例的服药妇女见糖耐量降低,在停药后,这一改变常可恢复。服用口用避孕药后血中磷脂稍有升高。血浆中三酰甘油值的升高似与口服排卵抑制药中的雌激素含量有关。雌激素可使HDL水平提高,而孕激素却会减少HDL,特别在较高剂量时。在服药的最初几个月经周期内,较可能发生月经间期出血。

【注意事项】1.禁用:(1)血栓静脉炎或血栓栓塞病人;(2)有深部静脉血栓,静脉炎或血栓栓塞疾病史;(3)脑血管或冠状动脉疾病;(4)已知或疑有乳腺癌或依赖雌激素的肿瘤、未经诊断的生殖道异常出血以及妊娠;(5)有肝脏良性或恶性肿瘤史;(6)严重肝功能障碍,有自发性妊娠黄疸史或严重妊娠瘙痒史;(7)先天或后天的脂质代谢障碍;(8)有妊娠疱疹史;(9)伴血管病变的严重糖尿病;(10)妊娠期加重的耳硬化症。

2.产后给以含雌激素的口服避孕药可能使乳汁的数量和质量下降。从乳汁中可检出微量雌激素。

3.使用注意事项:(1)应告诫服药妇女不要吸烟,以免增加严重心血管副作用的危险。(2)应注意血栓栓塞疾病最早期的表现。可能时在施行血栓栓塞危险较大或长期固定的手术之前至少6周应停用口服避孕药。(3)对所有未经诊断的阴道持久或反复异常出血,应进行适当的诊断排除恶性肿瘤的可能性。有乳腺癌家族史或有乳房结节、纤维囊性疾病或乳房X片异常的妇女,均应特别监护。(4)前驱糖尿病和糖尿病病人服用本品时,对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需要量应适当增减。一般每6个月应检查尿糖一次。(5)在开始给药之前应排除怀孕的可能性,如病人未坚持服药(漏服,或开始服用之日迟于所建议的日期)而未出现第一个月经期,应考虑到怀孕的可能。且在排除怀孕之前停用本品。(6)遇下列情况应立即停药:①首次发生偏头痛,或者更频繁地发生异常剧烈的头痛;②视觉、听觉或其他感觉的急性障碍;③首次出现血栓静脉炎或血栓栓塞症状;④出现黄疸(胆汁郁积)、无黄疸型肝炎或全身瘙痒;⑤癫痫发作增加;⑥血压明显升高;⑦怀孕。(7)如在用药期间突然发生月经间期出血,应考虑药物间的相互作用。若在此情况下要尽最大可能避孕,建议采用非激素避孕方法。(8)口服避孕药使用者的正常色氨酸代谢可能被扰乱,导致维生素B6相对不足。也可能抑制血清叶酸水平,对于停服本品后不久即怀孕的妇女,发生叶酸缺乏及其并发症的概率最大。在给予本品前及给药期间应定期作帕帕尼科拉乌氏阴道细胞涂片。易患糖尿病的病人应作基础及定期的血糖检查。(9)如病人发现漏服1片或连续 2片,应立即服用这 1或 2片。这两种情况下下一片均应在通常的时间服用。病人每次漏服 1片或连续2片,应采取机械避孕方法补救,直至连续 14 d服用14片,或服完此包装。如漏服3片则应停用,并将包装中留下的药品抛弃。在最后一片药片服用后的第 8日开始服用一个新的包装。在连续用药服满14片以前,应采取机械避孕法。(10)如停药后未见出血而本品是按规定服用的,则病人并不一定已受孕。应照常开始第二个疗程。如在第二周期后仍不发生出血,则在排除怀孕的可能性之前不应再服用。(11)如服药时或服药后不久发生呕吐或腹泻,则在该周期中应同时采取非激素避孕法。

4.相互作用:肝微粒体酶诱导药如巴比妥类、乙内酰脲类、保泰松和利福平并用时,可引起月经周期紊乱和个别人怀孕。同时使用某些抗生素(如氨苄青霉素)可减少本品浓度,可能系肠内菌群发生变化使这些甾体化合物肠肝循环改变所致。长期服用苯二氮类药物的病人,应观察其镇静作用是否增强。雌激素可减少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抗抑郁作用,并增加其毒副作用的发生率;雌激素还可提高糖皮质激素的作用。

5.对临床检查的影响:含雌激素的制剂可能(1)增加凝血酶原及第Ⅶ、Ⅷ、Ⅸ和Ⅹ因子;减少抗凝血酶3;增加去甲肾上腺素诱导的血小板聚集。(2)蛋白结合碘(PBI)法测得的循环总甲状腺激素增加,放射免疫法测得的T4 及游离 T3

树脂摄取率降低。(3)减少对美替拉酮试验的反应。在停药后 1 ~2个月这些试验仍可能异常。当用中性白细胞碱性磷酸酯酶活性来进行妊娠的早期诊断时,口服避孕药可导致假阳性结果。

血、经量减少和闭经是病人停用口服避孕药的常见原因。停用口服避孕药后罕见闭经持续一段时间。这在有月经过少或继发性闭经史的病人中较为常见。几乎所有这类闭经病例均可成功地进行治疗,因大部分这类病例下丘脑-垂体的调节功能仅轻度紊乱。

在本品的临床试验中有 0.3 %以上的服药周期出现下列不良反应:恶心、呕吐、点滴出血(发生率 5.0 %

)、突破性出血(0.7%)、痛经、乳房胀感、头痛、偏头痛、神经过敏、心境抑郁、性欲改变、静脉曲张及水肿。发生率在0.3 %以下的不良反应有褐黄斑、胃炎、腹部不适、脱发、阴道排液、行为放肆、食欲增加、产生男性征、闭经(0.5%)、月经过少、子宫出血、体重增加、乳溢、乳腺病变、感觉异常、失眠、潮红、疲劳。

其他口服避孕药可引起子宫颈糜烂或子宫颈分泌物变化,不能耐受接触镜片。

【制剂规格】片剂:每片含炔雌醇 30 μg,孕二烯酮 75 μg。

【生产厂家】德国惠氏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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