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机关信访公函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中国文书大典上卷》第243页(503字)

【简介】:

人民代表大会机关信访公函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信访部门认为某一来访信件所反映的问题应由某一部门处理时向该部门发出的要求其处理的公务信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信访部门制发信访公函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手段。信访公函具有权威性和强制力,受函部门对信访公函中提出的要求必须认真予以对待。信访公函的内容包括发函字号、收函单位及抄送单位、正文、落款。正文部分要简明扼要地写上来信人的自然情况、反映的问题及要求,必要时还要提出一些原则性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正文结尾部分内容固定,即要求受函单位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有的公函在这一部分还要加上要求对方答复处理结果的内容。如需抄送有关单位,须在公函最后部分标出。

【范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信访局

信〔1993〕第 号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现将来信转去,请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告诉我们。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日

抄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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