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路“国有”争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29页(282字)

【事件内容】:

前月,浙路开股东特别大会,提议国有问题。废约代表朱福诜君,刊发报告,揭某某以国有冀得政府酬劳,并备述沪杭甬借款可以移做他路之用,及中英公司允许即还商本等情形。有明晰国有实为中英公司有,并知居间者内容之股东均坚持商办之说,即让渡亦须一次收还股本。乃为少数意在于中取利之徒,运动无识股东,妄加反对;并拦入并未到会权数,以至竟将三年还本,含糊通过;且不由股东公举代表,擅自私推虞和德等赴京商订接收条件。各代表入都后,忽又声称交通部不肯分三年发还商本,须照苏路办理。因之,股东始知前此大会堕其术中,不胜愤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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