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黑铁路借款合同的成立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177页(651字)

【事件内容】:

编者按:滨黑铁路其前后事,略如下述。

1909年,黑江省绅商,筹议集资建筑北满铁路,经省议会通过,选定线路从哈尔滨起,经呼兰、绥化至海伦。嗣以资金无着,搁置。次年,重提前事,决定采用日本狭轨,名为海兰铁路,共长410公里,估计建筑费约需银800万两,拟以齐昂铁路为担保,年息6厘,12年期,向广信公司和官银号合借银370万两,向政府借银100万两,再招商股银270万两以集成之;设立公私合办海兰铁路有限公司着手进行。1911年辛亥革命发生,再搁置。

1912年,黑龙江省议会派代表至北京向政府要求兴办,由地方调集资金银100万两着手进行。1913年,黑龙江省巡按使派员测勘,估计大概。1914年3月,交通部派测量队进行复测。

正当交通部派队复测时,俄国图谋投资敷设,并拟将线路北端,从海伦展至嫩江,即墨尔根;并另设一干线,北达黑河、南至齐齐哈尔。于是,又有“齐黑”、“滨黑”的名称,最后,中俄间签订了滨黑铁路借款合同。

当十月革命在俄国取得胜利后,俄国在东北地区北部的势力消退;日本觊觎此路,与沙俄余孽相勾结,做了一系列的活动。当地人民为防止日本势力的侵入,竭力反对,一再倡议自力建筑,谋求抵制。有关这些史事的史料,则分别编入第五、六两章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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