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修建满蒙五路和中日“合办”溪碱线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208页(547字)
【事件内容】:
编者按:经过日俄战争(1904~1905),日本帝国主义加紧在东北和内蒙(被简称做“满蒙”)建置“特殊地位”和在中国全国扩张势力的活动。这次战争结束不久,日本政府于1905年10月制定《有关满洲事宜与中国缔结条约》的政策原则:“满洲的一部分已归为帝国的势力范围,帝国要维持和确立这种势力”;必要时,“我方要有……占据辽东半岛租借地和满洲铁路的决心”(见《日本外交年表及主要文书》,日文,上册,页251~252)。1908年9月25日,又在《对外方针政策决定》中确定:“帝国与中国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关系极为密切;所以,帝国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经常有对中国占据优势地位的觉悟”,“并采取使各国承认我在满洲有特殊地位的手段”。又,亟需“在中国国内扶植我国势力”(同上书,页306)。1911年10月,日本在《对华政策》中确定“根本解决满洲问题”,利用对整个中国“已占有优势地位的趋势”,“更进一步确立帝国在满洲的地位(同上书,页356~357)。1913年,日本借口中国军队在南京杀伤日侨,派遣重兵压境,提出包括满蒙铁路在内的一系列要求。此后,它不时把所谓满蒙铁路问题取做压迫中国的口实,直到1931年挑起“九·一八”事变的侵略战火前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