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致驻日公使陆宗舆电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243页(305字)

【事件内容】:

29日电计达。日军侵犯中立,本部对于日使28日声言各节,正式文书抗议。大旨谓,胶济路系华德商办,载在胶约第二端及胶济铁路第一款。该路不惟是商人产业,且系中国商人有份之产业,谓系德政府产业,实属根本误会。夫交战国官产,在中立国领土,其他交战国尚不能侵犯,况中德商办产业,安得占据?自潍至济铁路,由中国保护,尤经本部特别声明,亦经贵公使特别承认。日军队拦入潍站,有西进意,而贵使来部声言,将占全路;本政府不能不认为违反协商,侵犯中立,破坏公法。请转达政府,速电将在区域外军队撤退等语。执事前接部电,是否用口头质问,希本电意,用正式公文,再行提出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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