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羌
书籍:中国历代民族法律典籍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民族出版社《中国历代民族法律典籍》第290页(353字)
自大中末,党项羌叛,屡扰河西。宣宗召学士对边事。諴即援引古今,论列破羌之状。上悦,曰:“吾方择能帅,安集河西,不期颇、牧在吾禁署,卿为朕行乎?”諴忻然从命,即用諴为邠宁节度、河西供军安抚等使。諴至军,遣使告喻叛徒,诸羌率化。又以边境御戎,以兵多积谷为上策。乃召募军士,开置屯田,岁收谷三十万石,省度支钱数百万。诏书嘉之,就加检校工部尚书,移镇泽潞,充昭义节度使。二年,改太原尹、北都留守、河东节度使。太原近胡,九姓为乱。諴明赏罚,谨斥候,期年,诸部革心。
(《旧唐书卷一百七十七·列传第一百二十七·毕諴》,第4609页)
(贞观六年)是岁,诸羌内属者三十万人。
(《新唐书卷二·本纪第二·太宗》,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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