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青年读书辞典》第309页(1002字)
【着者】:
蔡仪着。蔡仪,中国现代美学家。本书是作者1944年底完成的。全书6章,分述美学的一系列问题。《美学方法论》中提出美学的全部范围包括美的存在、美的认识和美的创造,也就是包括美、美感和艺术。在比较了众多的把握美的本质的途径后认为,新美学的途径应由现实事物去考察美,去把握美的本质。《美论》中,先考察了旧美学“主观的美”的矛盾和错误,其中包括批评了朱光潜关于美在心与物的关系上的主观主义的美学主张;然后阐述了作者自己对美的本质的认识:“我们认为美的东西就是典型的东西,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一般的东西;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种类的一般。”在《美感论》中,批判了康德、克罗齐、朱光潜……等诸多美感旧说之后,认为美感的发生是一种美的认识,而美的认识与美的观念相关,美的观念即是现实事物在意识中的改造与理想化。美感显然是在美的观念的基础之上发生的。在《美的种类论》中,作者不同意将美分为崇高、滑稽或悲剧、喜剧的见解,而认为应根据“个别里显现一般”的典型规定来考察美的种类,一是按事物的构成状态分成“单象美”、“个体美”、“综合美”,以显示客观事物本质各有不同,二是按事物产生的条件分成“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以说明美的产生各不相同,并且分述各类美的特性,其中谈到依靠典型的手段,可以将现实丑转化为艺术美的现象等等。在《美感的种类论》中指出,美感的种类不是由于美感的本质不同,而是由于美感的形式的不同,因而可分为“雄伟的美感和委婉的美感”、“悲剧的美感和笑剧的美感”两类。最后《艺术的种类论》依据客观现实美的种类而将艺术分为:反映单象美的艺术(音乐、建筑、跳舞、图案等)、反映个体美的艺术(绘画、雕刻)、反映综合美的艺术(文学、戏剧等)。这本写成于40年代的美学论着,较早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原则来考察美学上的根本问题,它以新的论证来建立新的美学系统,全书始终贯串着对旧美学观念的批判精神,在唯心主义美学思想笼罩的旧中国美学领域之中,显露出新学术的曙光和清新的空气。本书作为“美是客观的”一种美学流派的代表论着,在今天仍有其学术意义。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不难发现,《新美学》虽是唯物的,但缺乏辩证眼光,只能算是旧唯物主义美学的作品。随着时代的推移,蔡仪也认为原书有其浅显、粗略与错误之处,经过改写,1985年出版了改写本第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