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湖北人民出版社《四书辞典》第472页(135字)
古代乐音标准之名。
律,定音器。相传黄帝时仱伦截竹为管,以管的长短,分别声音的高低清浊,乐器的音调,都以它为准则。乐律有十二,阴阳各六,阳为律,阴为吕。故称“六律”。
《孟子·离娄上》:“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