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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苦力贸易的发展

书籍:澳门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南人民出版社《澳门手册》第39页(1275字)

鸦片战争以后,香港取代澳门成为远东地区最大的贸易港。澳门正常贸易衰落,苦力贸易却繁荣起来。1860年,澳葡设立专管苦力贸易的监督官,开设了若干专门经营苦力贸易的“招工馆”(葡人称“巴拉坑”,中国人称“仔馆”)。1849年3月,葡殖民者悍然驱逐中国官员离澳,宣布澳门为自由港,控制了整个澳门。此后,苦力贸易变为公开化。澳门交通方便,葡殖民者与内地不法分子勾结很深,诱拐人口十分便利,使澳门苦力贸易发展很快。1851年,澳门只有5家“招工馆”,到1873年,仅葡萄牙、西班牙和荷兰3国在澳门开设的“招工馆”就有300多家,从事苦力贸易的人贩子有三四万人。出口的苦力大部分运往加勒比海和南美地区,特别是古巴和秘鲁。葡殖民者招集一批拐匪、歹徒、地痞、流氓,付给“人头钱”,唆使他们到内地去掠买苦力。送往海外的苦力大体分三类:第一类是人贩子收买的广东省“宗族械斗”中的俘虏;第二类是人贩子在沿海一带用快艇绑架的村民和渔民;第三类是人贩子设局诱赌,强迫输了的人卖身偿还赌债。人贩子掠取苦力的另一种手段是拐骗。1855年10月,在广东流传很广的一份传单揭露了其拐骗良民的种种手法:“人贩子到内地乡村去,对失业者说:‘我有个亲戚在澳门开木匠铺,他想雇一个厨子,我可介绍你到他的铺子去,头一年工资每月几钱银子,三年后满师,每月工资是银元四元。’遇到面白体弱的人就说:‘我可介绍你到一家银行去当仆役。’遇到体格健壮的人就说:‘有人愿意出资帮助你,我愿同你一道到加利福尼亚去。’如果发现他的受害者是富家子弟,有才华又年轻,他就同他打招呼,说:‘我愿意陪你一道去观赏风景,还可以带你和我一道去餐室。’人贩子就是这样窥测机会,灵活应付,采取无穷的手段和奸计,使你无从发现,也说不出来,以此诱骗受害者。头脑简单的人很快便上当受骗被送到澳门,抛进‘猪仔馆’这座人间地狱中。”更野蛮的是,他们居然“乘人不觉,用棍力颈背,使人昏迷倒地,即系缚手足,用船载出,大担重价,卖与外洋”。这种卑劣凶残恐怖手段,连英国领事阿礼国也不得不承认:“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只要人们离开自己的住宅,哪怕是走到通衢大街,谁也免不了有被人假借债务纠纷或私人嫌隙推架而去的危险。”据葡萄牙政府1874年公布的统计数字,从1856年至1874年,澳门出口的总数为182179人。其中,运往古巴的为94645人,运往秘鲁的为83192人,运往其他地区的为325人。其中不包括1861年和1867年的数字(缺),也未统计掠买过程中苦力死亡的数字。苦力贸易的利润是相当高的。“猪仔馆”在中国拐掠一名苦力,包括人头钱和各项开支,在25元至30元之间。“猪仔馆”上船“交货”时,以每人60元至70元,甚至100元的价格卖给苦力船。苦力被贩运到目的地后,被公开拍卖。在古巴出售1个苦力可得利润150元;在中美地区可得100元至300元;在秘鲁可得200元至300元。据此测算,澳门从1856年至1873年贩运到古巴和秘鲁的苦力,其利润合计高达3100万元至4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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