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449页(252字)
资产阶级学者为同私人行政相区别而提出的一个概念。管理有两类:涉及到公共利益的管理,如对交通运输的管理,和只涉及个人利益或单位自身利益的管理,如企业为了赢利对自身的管理。前者被称为公共行政。随着行政学和行政法学理论的发展,行政的概念逐渐与管理相区别,行政的涵义被确定为国家的行政管理。由于国家的行政管理没有不出于公共目的,也没有不涉及公共利益的,因此,公共行政就可以与行政管理和行政相通使用了。中国的行政法学理论不提公共行政,正是因为凡行政均是“公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