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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的形式要件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761页(506字)

指法律规定结婚的必经的法定程序。又称“结婚程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只有履行法定的结婚程序,其婚姻关系才被国家和社会承认,产生法律效力。当代各国有关结婚的程序的立法例,主要有仪式制、登记制和登记与仪式结合制三种类型。仪式制,是指结婚须举行一定的仪式,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仪式完成后,婚姻即成立。结婚仪式又有三种,即宗教仪式、法律仪式和世俗仪式。宗教仪式,又称宗教婚,指结婚必须在教堂神职人员面前举行仪式。法律仪式,又称法律婚,指结婚仪式必须在政府官员面前举行。世俗仪式,又称世俗婚,指按照民间习俗举行的结婚仪式,通常有证人和主婚人参加。例如,中国古代的聘娶婚就是一种世俗的仪式婚。登记制,是指必须依法进行结婚登记,即经政府有关机构进行审查登记,这是婚姻成立的惟一形式要件,不必举行仪式。登记制简便易行,有利于国家对婚姻的成立进行管理和监督,不少国家采用此制度。登记与仪式结合制,指婚姻的成立既须经法定机关的审查批准和登记,又须举行一定的仪式向社会公告,才产生法律效力的一种制度。中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程序是登记制,进行结婚登记是中国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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