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347页(441字)
又称“生命刑”、“极刑”,是指以剥夺犯罪人生命为内容的最严厉的刑罚方法。死刑是最古老的刑罚方法,据历史记载,中国的死刑起源于尧舜时代。从古到今死刑经历了由兴盛,到衰落,由残酷到人道,由报复到理性的发展过程,当今世界死刑已成全面消亡之势,半数以上国家走入废除死刑的行列。未废除死刑的国家也限制死刑的适用,中国虽然保留死刑,但也采取了限制措施。中国多数学者认为,目前在中国废除死刑为时尚早,所以不存在保留死刑与废除死刑的论战,而是存在是限制死刑,还是扩大死刑的争论。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中国《刑法》贯彻了保留死刑、坚持少杀、防止错杀的刑事政策,对死刑的适用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和死刑复核程序。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18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此外,法律还规定,死刑的执行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