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标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758页(338字)
又称“谈判招标”或“限制性招标”,即招标人自行在一定范围内选择适当的投标人,通过谈判来确定中标者。议标的主要方式包括:直接邀请议标方式、比价议标方式和方案竞赛议标方式。直接邀请议标方式是指,招标人直接邀请某一企业进行单独协商,达成协议后签订合同。如果与一家协商不成,则继续邀请其他企业谈判,直至选定中标者为止。比价议标方式是指,招标人就招标事项送交选定的数家企业,要求其在限定的时间内提出报价。然后由招标人选择报价合理的投标人,就项目工期、造价、质量及付款方式等条件进行协商,并最终确定中标者。比价议标方式主要用于货物采购和小型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竞赛议标方式是以组织公开竞赛方式选择中标者,主要用于选择最佳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