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河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古典小说大辞典》第59页(2428字)

公认的近代小说理论纲领性文献,维新派宣传家梁启超撰,初载公元1902年创刊于日本横滨的《新小说》第一卷第一期,发表时未署撰者姓名,后收入梁氏《饮冰室合集》。梁氏接受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的“人也者,善群之动物也”的观点,认为“社会,即人群”。“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即论小说与治理社会、教化人群之关系。人称梁氏一生最崇拜的人物之一,是法国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文学家伏尔泰(梁氏当时译为福禄特尔)。在梁氏的仅有三篇传奇(剧本)中,两篇写到伏尔泰。《劫灰梦传奇》写道:“你看从前法国路易第十四的时候,那人心风俗,不是到中国今日一样吗?幸亏有一个文人,叫做福禄特尔,做了许多小说剧本,竟把一国的人,从睡梦中唤起来了。”《新罗传奇》的楔子,写意大利人但丁,同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法国文学家福禄特尔,一起到“东方病国”旅游,向东方人现身说法,宣扬“立国根本,在振国民精神”的主张,并称颂他们“因此着了几部小说、传奇,佐以许多诗词歌曲,庶几市衢传诵,妇孺知闻,将来民气渐伸,或者国耻可雪”的行径与抱负。公元1902年,梁氏先于《新民丛报》上发表《新民说》一文,认为近代中国积弱之原因,在于国民愚昧落后,即“民质不良”;要救国,必新民,即改良民质。然后,又于《新小说》杂志发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一文,认为中国社会腐败之总根源,在于中国的小说含有秽质与毒性,这些东西毒害了人群,导致社会腐败,所以,欲救国,必新民,欲新民,必先新小说,因为小说对于人群具有不可思议的感染力量。《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一文,开宗明义即提出此中心论点:“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说;欲新宗教,必新小说;欲新政治,必新小说;欲新风俗,必新小说;欲新学艺,必新小说;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说。何以故?小说有不可思议之力支配人道故。”道德、宗教、政治、风俗、学艺、人心、人格,统统在必新之列,名目虽多,内容实一,它们都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范围。“新”也者,改良也。小说者,改良之力器也。这就是梁氏于文末提出的“小说界革命”口号的含义:“今日欲改良群治,必自小说界革命始;欲新民,必自新小说始!”首尾呼应,将此文的中心意旨和盘托出。中国的小说何以会毒害人群、以致使社会腐败?梁氏认为这是由于其含有四种秽质:状元宰相思想,佳人才子思想,妖巫狐鬼思想,江湖盗贼思想。梁氏所言头两种秽质,属于封建主义的意识形态。他认为在这两种思想毒害之下,社会上于是产生诸如慕科第、趋爵禄、奴颜婢膝、寡廉鲜耻、轻薄无行、沈溺声色、伤风败俗等丑恶现象。梁氏对此猛烈抨击,立志改革,表面是对中国旧小说的内容而发,实质上对封建主义意识形态的激烈批判,表现了一位爱国、进步的启蒙思想家的风貌。第三种秽质,即落后乃至反动的迷信思想,由于这种思想的毒害,社会上出现惑堪舆、惑相命、惑卜筮、惑祈禳、因风水而阻止修铁路开矿、争坟墓而合族械斗、因迎神赛会而岁耗百万金等等丑恶现象。梁氏对这些落后思想与社会现象,表示深恶痛绝,提出必须破除之,以求社会之进步,这也是一种破旧立新的进步主张。至于第四种秽质,即所谓江湖盗贼思想,梁氏认为中国社会中绿林豪杰遍地皆是,哥老会、大刀会此伏彼起,以致最近义和拳起,招致京国沦陷、外戎入侵,都是由于这种有毒思想充塞于“下等社会头脑中”的结果。梁氏的这种认识是错误的,甚至是反动的,暴露他对“下等社会”的贵族老爷式的鄙夷态度,对农民反封建、反帝国主义斗争的否定,也表现了对当时以孙中山先生为首的革命志士联合会党进行武装起义的反对态度,凡此皆为梁氏思想中保守性一面之表露。梁氏通过对中国小说内容中四种秽质的批判,实质上进行的是一种社会批判;他由此而提出的改良小说内容的主张,实质上也是一种社会改革方案。此处所表现出的复杂情况,表现了梁氏思想的两重性,既有反封建的进步性,又有鄙视民众、反对革命的保守性。认为“吾中国群治腐败之总根原”,“惟小说之故”,梁氏的这种偏颇武断的认识,在当时即受到有识之士的批驳。署“曼殊”者的一位作者,于《新小说》杂志连载之《小说丛话》中指出:“今之痛祖国社会之腐败者,每归罪于吾国无佳小说,其果今之恶社会为劣小说之果乎,抑劣社会为恶小说之因乎?”这一质问,很有见地。徐念慈《余之小说观》云:“近今所谓风俗改良、国民进化,咸惟小说是赖,又不免誉之失当。余为平心论之,则小说固不足生社会,而惟有社会始成小说者也。”这也是针对梁氏意见而发的。梁氏片面地认为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具有最终的决定作用,比较注意文学革新,先后提出“诗界革命”、“文界革命”、“小说界革命”等口号,对封建主义意识形态进行抨击,推动了近代文学(包括小说)的发展,在中国近代文学史上建立了功绩。《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一文,彻底冲破了中国传统的歧视小说的成见,改变了中国人的小说观,它是中国小说理论史上的一块里程碑。还不仅如此,此文对于近代小说理论也多所建树。首先,它描绘了小说的艺术特征;其次,它提出了小说的创作方法问题,区分小说为理想派与写实派两种,使当时知识界耳目一新;最后,它描绘了人们在欣赏小说时的特殊心理活动,指出小说对读者具有不同于一般认识、教育作用的美感作用,即具有熏、浸、刺、提四种力。梁氏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早高度评价与极力提倡小说创作的启蒙思想家,他的这种主张是同中国封建正统小说观念、文学观念相对抗的,他的《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一文,完整地提出“小说界革命”理论及口号,大开时代风气。此后,晚清的小说创作与翻译事业,形成一股强大的文学巨流,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均冲破了传统封建文艺,为〈五四〉新文学运动的成功准备了条件。现代着名文学家朱自清《中国新文学研究纲要》(载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文艺论丛》第14辑),认为梁启超的新文体与对小说的提倡,是中国五四新文学运动得以产生的积极背景,给予梁氏以高度评价,这是恰当的。

上一篇:译印政治小说·序 下一篇:小说丛话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