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与保证条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49页(1019字)

国际商业贷款协定的基本条款之一,是借款人对其承担的借款义务的合法权限及其经济状况等事实的说明和表明自己资信和偿债能力的声明和保证。陈述与保证条款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它是贷款人决定贷款与否的重要依据,也是借款人表明其现有条件和借款诚意,争取贷款的主要手段之一。同时,它也给贷款人提供了寻求法律补救的机会,即一旦发现和证实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有误,贷款人可以寻求法律上或协定中所规定的救济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陈述与保证条款的主要内容是:(1)法律方面的陈述与保证,包括:①借款是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信誉良好,且有签约和经营业务的合法权限;②借款人已取得签订和履行贷款协定的必要授权,并已按适当程序签约;③借款人签订和履行贷款协定并不违反本国的法律、规章、法院命令或借款人公司章程,也没有与对借款人或其他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有抵触;④借款人须说明,贷款协定对借款人有法律约束力,并可依照贷款有关规定强制执行;⑤借款人已取得签约及履约的一切政府和官方的许可,包括使借款人能取得外汇及向国外汇出外汇所必需的许可或批准;⑥借款人须说明,贷款协定的签订、履行、有效性及强制执行性等,都不需向任何政府机关或官方机构办理申报、注册、登记等手续;⑦政府及其机构为借款人时,须说明该笔贷款系商业行为,借款人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受民法和商法管辖;⑧外国法院就贷款协定所作的判决,在借款人国法院得以强制执行;⑨贷款人不因其签订、履行或强制执行贷款协定而对其产生不利影响。(2)借款人经济方面的陈述与保证,包括:①经最新审定的借款人财务报表对其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反映属实,借款人保证上述帐目无隐瞒重大负债,且从制表日以来,其财务状况没有发生重大的不利状况;②借款人未卷入任何诉讼或行政诉讼程序,也不存在可能对借款人营业或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类似诉讼威胁;③借款人没有发生过不履行对他或他的财产有影响的任何合同、法律文书或抵押权项下的义务,也没有出现过违约情况。一旦贷款人发现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失实,可以采取下列救济方法:(1)以陈述与保证的内容真实性为贷款的先决条件,如失实,可以不提供贷款;(2)在贷款协定中规定,陈述与保证的失实为违约事件,一旦出现,可以宣布贷款加速到期及停止未提取贷款部分的支付;(3)以法律规定的救济方法,如英国法规定的不可抗辩原则等有关规定,请求撤销贷款协定,并请求损害赔偿。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