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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巴赫

书籍:人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人学大辞典》第191页(3313字)

【生卒】:1723—1789

【介绍】:

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法国百科全书派的杰出代表之一。生于德国帕拉蒂拿特的埃德森姆城市的一个平民家庭。7岁丧母,12岁随父到在巴黎的伯父法朗西斯库斯·亚当·霍尔巴赫处生活。他这位伯父在法国巴黎发财致富,取得法国国籍,并于1722年取得男爵称号。在这里很快学会了法语、英语及一些古代语言,掌握了一些基础知识。1744年到荷兰莱顿大学读书。学习了化学、冶金学、地质学等自然科学知识。4年后毕业重返巴黎,结婚。1749年取得法国国籍。大约在此前后结识狄德罗,建立了牢固的友谊。1753年伯父去世,他继承了大笔遗产和男爵称号。他积极支持狄德罗编撰百科全书的工作,为其撰写了376个条目。他翻译了大量自然科学和工业技术书籍,受到学者们的赞誉,先后被选为圣彼得堡和曼海姆皇家科学院的成员。1760年起深入研究无神论。陆续写出《揭穿了的基督教》(1761),《袖珍神学》(1767),《神圣的瘟疫》(1768),《宗教的残忍》(1768)等着作。他以犀利的笔锋猛烈地批判基督教,痛快淋漓,毫不留情。他的沙成为当时着名学者、启蒙思想家们交流思想的场所,这使他的思想日臻成熟。1770年,他的代表作《自然的体系》出版。对18世纪唯物主义作了系统阐述。以后又出版了《社会的体系》(1773)、《自然政治》(1773)、《普通道德论》(1776),为了逃避迫害,他的着作大都是匿名在国外出版的。1789年在巴黎逝世。

(1)论人性 霍尔巴赫指出,人是一个有感觉、有理智、有理性的东西。由于有感觉,能感受快乐和痛苦,他的本质决定他不能不寻求快乐,逃避痛苦;由于有理智,人就能为自己提出一个目的,并能够采取各种适于达到目的的方法;由于有理性,人就能凭经验挑选出最可靠的方法来达到自己提出的目的。他认为,幸福,只是连续的快乐,人应该追求最持久、最扎实、最真实的幸福或快乐;而不要去追求那暂时的、表面的、骗人的幸福或快乐。在他看来,生存是幸福的前提,人凭着本性应该寻求自保,逃避危害其生存或使其生存艰苦的一切。同样,人凭着本性,不仅应当爱自己,而且还应该爱那些协助他取得幸福的东西,因此,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应该爱其他的人,因为这些人是他的存在、他的自保、他的快乐所必需的。在所有的东西中间,人最需要的乃是人。因此,他断言,要把我们的利益与我们交往的人们的利益混合在一起,以便为共同的福利而工作。霍尔巴赫认为,人从本性上说既不善,也不恶,他只是无时无刻不在求得快乐,逃避痛苦。在他看来,趋乐避苦的感情是人类固有的独特的感情,他本身既不善、也不恶,不可褒,也不可贬,它们的善恶褒贬全在人们对它们的使用。它给人带来幸福、快乐时,他们就是可嘉的,这时受其鼓舞的人就被称作好人,道德的人,为善的人,而采用适当办法达到自己指出的目的人,就被称作有理性的人。相反,当这种感情使人痛苦时,它们就是有害的、可憎的,那时受其鼓舞的人就被称为坏人、恶人、违背理性的人。

(2)利益是人类行动的唯一动机 霍尔巴赫认为,利益是人类行动的唯一动机。他给利益下的定义是:“利益是每个人按照自己的气质和特有的见解把幸福寄托在这个上面的东西。”“利益永远不过是被看作名人的最高幸福所必需的东西”。在他看来,世上没有一个完全不讲利益的人,虽然每个人追求的利益不同。每个人都以自己的方式谋求他认为的幸福,他的一切行为体系都是为了这个。他断言,自爱和要求自保以及设法使生活过得幸福,是人的最重大的问题,所以幸福的利益或愿望是人的一切行动的唯一动机,而这个动机的好坏取决于他的自然组织,他的需要,他既得的见解和他所感染的习惯。经验和理性告诉人们,为了自己的幸福,立身处世的方法应该是博取最有助于自己观点的人的同情、赞许、尊重和帮助,做有德行的人,就会博取他人的赞许、尊重,因为德行就是对人类的实益作出贡献,使他人获得利益。他断言,美德只是以他人的幸福为自己的幸福的艺术。霍尔巴赫之所以强调人帮助别人,乃是因为别人能够回报他,能够帮助他自保并获得幸福生活。可见,霍尔巴赫所谓的美德,归根结底仍然以自己的幸福为核心,是一种典型的个人主义思想。

(3)人性、环境和教育 霍尔巴赫认为,人生下来时只带着一些强弱不等的感情,不同程度的力量、想像力。人之所以变得对自己或对同胞们有益或有害,乃是环境把他们引向善或恶。霍尔巴赫所说的环境,包括人所受的教育、所见到的榜样,听到的语言,经常接触的人,自己的观念、习惯,尤其是政府的好坏。他断言,一个邪恶的父亲只能造就堕落的儿女,一个腐败的社会只能提供腐化心灵和精神的榜样,一个不义的政府只能造就一批不义的奴隶,彼此不和,互相谋害,与自己及周围的人们的幸福为敌。在他看来,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决定性的。一个好的环境可以使恶汉变成善人;一个坏的环境可以使有德之人变成恶人。好的环境可以使人高尚、勇敢、智慧,相反的环境便可以使人卑贱、怯懦、愚昧。但是,霍尔巴赫又断言,我们行为的好坏,取决于我们观念的真或假,意见成了支配人们的皇后。在他看来,人们的恶行或美德,谬误或真理,可褒或可贬的习惯,品质和才能,都来源于教育。一个良好的教育可以使人从幼年时期就养成思想正确和行善的习惯,使人嫉恶如仇。人之所以有作恶的倾向,乃是因为人从幼年到成年受的教育不好,使他充满偏见和错误观念,妨碍了他们理性的发挥。他断言,无知和错误是危害人类社会的诸恶的真正根源。所以,他重视环境和教育,重视立法和开明制度。

(4)论意志自由与必然 霍尔巴赫否认意志自由,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出于必然。他认为,自由既不存在于意志中,也不存在于思考里,更不存在于选择和行动里面。因为当灵魂活动、思考、选择、行动的时候,它不能同时作出别样的活动、思考、选择、行动。他断言,人的一生没有一刻是自由的。人将要做的任何事情,总是他过去、现在、直到他行动时所做过的一切事情的一种连续,一切都是必然的。在人身上,就像在自然中一样,没有一个结果产生于偶然。“偶然”不过是一个空洞的毫无意义的字眼。在人、社会、自然中发生的一切,都归因于一些必然的原因,这些原因按照一些必然的法则而活动,并产生一些结果,而其他的一些结果,又从这些结果中产生。整个世界不过是必然性事物构成的链条。

(5)论社会生活、自然状态、野蛮生活 霍尔巴赫认为,社会对于人的幸福而言,是有益的和必需的。因为,人不能独自使自己幸福,他只有靠同类的帮助,才能抵御命运的打击,补偿肉体的苦难。只有靠别人的鼓励和支持,才能发挥技巧,发扬理性,才能反对道德上的恶。他断言,人是自然中对人最有益的东西。所以,他反对卢梭让人返归自然状态的主张,认为,即使让人重新回到自然状态,经过若干时间,人还要回到现在的地方。他认为,被某些人吹捧为黄金时代的自然状态,实际上不过是悲惨的、愚昧的、无理性的状态。野蛮人不过是莽汉、轻率、残酷、睚眦必报,不必,不愿受任何约束,不能预见明天,时刻有变成牺牲品的危险。缺乏手段、经验、理性、技巧,备尝饥饿和贫困。这种人根本不可能比文明人幸福。霍尔巴赫指出,只有在社会生活中,人的理性才能得到培养和训练,学会分辨真假、益害、秩序和混乱。他断言,一个社会人越多,它的能动性、知识、技巧、恶习和美德就越多,人在这个社会里就越有依靠。在他看来,连那些被认为最文明的国家,它的不幸和灾难也是因为保留了过多的野蛮、凶暴、原始悖理状态的遗迹。在他看来,从古以来,各个国家开明了,人享受着更和美的命运,风俗更和顺了,精神更开明了,理性更重要了,社会更人道了,人也更多情、更理智了。在这文明社会里,人享受着更多的自由。霍尔巴赫不否认文明社会中的丑恶现象,但他认为,社会中美德多于邪恶,并且不能由于社会中有邪恶,人类就必须回到野蛮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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