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出口金融公司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554页(358字)
对与丹麦公司出口资本货物有关的长期信贷便利提供资金的融资机构。1975年由丹麦国家银行、丹麦银行家协会和丹麦储蓄银行组建,共同担保资本1亿丹麦克朗,是一个私有的、实行自我管理的法人实体,总部设在哥本哈根。融资方式是与丹麦商业银行一道以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形式向丹麦出口商提供贷款,主要是购买出口商的应收账款,对购买丹麦资本货物的外国进口商用的贷款进行再融资,或直接向进口商贷款。贷款条件以君子协定为准。该公司介入的业务活动通常要求出口信贷委员会提供保险以及银行对余下风险给予担保。出口金融公司有权在国内外筹资,既可以吸收存款,也可以向外贷款。丹麦国家银行承担其借款中的全部利率风险,其国际市场筹资利息成本和外汇风险超过国内筹措相同债务成本的部分,也由丹麦国家银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