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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县信用合作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603页(335字)

20世纪20年代开始,梁漱溟先生在封建军阀韩复榘支持下,在山东创办山东乡村建设学院,倡导兴办合作社,并在邹平县进行实验建立的信用合作社。1933年7月,邹平成立实验县,扩大了合作的形式,组建了一些信用合作社,统称为邹平县的信用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以村为单位,入社条件规定,不拘性别,不拘文化程度,皆可作为社员,入退社自愿,但由于规定社员须以资入股,广大贫苦农民依然受到限制。据统计,到1936年12月底,信用合作社从一个发展到48个,社员人数从15人增至1055人,贷款金额从300元增至9200元。这些信用社,对所在乡村农业生产的发展和部分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了一定作用。这些信用社都是政府参与组建的,具有半官半民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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