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金融辞库

个体、联户、集体渔船保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41页(211字)

以个体、联户、集体所有的机动或非机动渔船,有航行能力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出海作业的渔船为标的的保险。包括船身及附属设备,机器及附件,舵、桅、锚、檐、蓬,附属子船(舢板)。保险责任:由于火灾、雷电、搁浅、触礁、沉没、倾覆、碰撞、暴风、海啸所致的损失,全船失踪3个月以上,为抢救保险渔船的必要施救、保护措施所致的损失和费用。保险期为一年。每次事故损失金额在30元以上负赔偿责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