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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883页(388字)

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发行与转让市场。1961年由美国花旗银行首次发行。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发行可转让定期存单主要采取批发和零售两种方式。批发发行,即银行集中发行一批存单,发行时将存单发行数量、时间、利率、面额等予以公布,由投资者选购。零售方式,即银行根据客户的要求随时出售合乎客户要求的存单,存单的面额、期限、利率等由银行与客户商定。存单转让市场是已发行存单买卖的市场,在美国,这一市场通常由票据经销商为中介。在一级市场购买存单的投资者,当急需资金时,可在二级市场上将存单卖出,通常由经销商买入。经销商可将这些存单持至到期日,兑取本息,也可再到二级市场出售,从而形成连续的市场转让。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的出现给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带来了新的课题,提高了银行资金来源中定期存款的比重,促使银行从过去侧重资产管理转向资产负债综合管理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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