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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程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996页(386字)

中外合资企业的设立程序大体如下:①立项。即把拟利用外商投资举办合资企业建议呈报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其手续是由中国合资者向企业主管部门报批与外国合资者设立合资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和初步可行性研究分析,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转报审批机关审批,一旦批准,即告立项成立。②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初步可行性研究分析获得批准后,中外双方应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报告。这个报告是设立合资企业的一个必备文件,是项目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需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可和批准。③谈判及签署有关合资文件。可行性报告获批准后即进入协议、合同、章程的谈判、草拟、签订阶段,合同、章程一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即具法律效力。④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审批机关批准合资合同后,应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执照领取后,合资企业才告正式成立,可以正式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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