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租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41页(193字)

亦称米。

①古代官府向民间提供耕牛收取的加租。东汉曹操办屯田,初“计牛输谷”,后经枣祗建议,改按产量分割屯粮,但用官牛者要比用私牛者多纳十分之一,仍包含着牛租。魏晋屯田沿袭此制。宋时,官府向民间出租或寄养耕牛,也有牛租,每年分两期缴纳。

②古代农民租用田主耕牛的租费。租用方式有论年、论季,也有零租或按田亩包牛工。

租费往往大大超过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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