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139页(429字)

企业的一种领导制度。

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一般都实行这种制度。我国由不同地区、不同部门联合经营的工业公司,以及与国外资本合营的企业,有的也实行这种制度。

董事会是公司(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企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日常的生产行政管理工作则由经理直接负责。

资本主义企业的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出董事若干人组成。它推举和任免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一般都是董事会的成员。

董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讨论研究公司(企业)重大问题和改选董事会成员。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董事会的成员和职责,是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联合举办企业的各方协商确定,对国家和各方共同负责。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经各方协商后由国家主管部门审批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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