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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蒙藏事务局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20页(265字)

北京政府负责蒙古、西藏事务的行政机构,1912年7月成立于北京。

设总裁一人,简任,根据国务总理指令,主持全局。副总裁一人,简任,协助总裁,办理局务。

正、副总裁均由蒙藏上层人物担任,由大总统直接任命。总裁下有参事、秘书、佥事、主事、推事等官,分办具体事务。

局内设置总务处和民治、边卫、劝业、封赉、宗教五科。总务处下设机要、文牍、会计、庶务四课和承值所。

附设蒙藏研究会,负责研究调查蒙藏政务。1914年5月,袁世凯废国务院,裁撤该局,另组蒙藏院。1916年6月国务院恢复后,辖属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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