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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宪”救国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29页(204字)

北京政府时期的一种政治主张。

20年代初,中国资产阶级改良派企图通过制定省宪而定国宪,以达救国之目的。制宪内容为废督裁兵、男女平等、争取选举权等。

1921年起湖南、浙江、广东等地先后公布省宪,北方顺、直省议会也电请各省议会派代表赴沪共制《省自治法纲要》。一时形成制宪潮流。

1922年8月国是会议也公布了一部宪法草案,但因中央与地方军阀势力的反对,仅成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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