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201页(2119字)

指一个产业中企业数量、行为规范和经济社会效果的状况和管理措施。

这是将微观经济学中的厂商理论应用到一个产业的层次上,揭示在生产要素投入相似的情况下,不同的产业结构(尤其是不同的竞争格局)和不同的企业行为模式,对劳动生产率和社会福利的影响。产业组织核心是产业竞争制度、企业行为模式、社会福利效果和政府监管措施,既需要实证研究以客观反映产业状况和产业绩效,又需要规范研究以进行产业管理和调整(杨沫,1989)。在美国,产业组织理论与反托拉斯法、公司法密切相关,这方面的专家有不少人直接加入了联邦贸易委员会、司法部和最高上诉法院等部门。

不同产业的竞争状态就像一根以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两种抽象状态为端点的数轴,其他的产业结构必然介于二者之间,其中,少数企业垄断(或称寡头垄断)和不完全竞争(或称垄断竞争)是两种典型的中间状态,下面按竞争程度由高到低依次简介上述四种状态:(1)完全竞争。是指满足如下五个条件的情形:第一,产业内的单个企业都很小且数量众多,其标志是任何一个企业都对市场没有影响力,单个企业的行为不会对其余企业产生作用。第二,产品同质:不同企业生产的产品完全相同。第三,信息公开:所有市场参与者获取同一信息的机会都相等。第四,没有运输费用。

第五,企业可以完全自由地进入或退出该产业。

(2)不完全竞争。它往往是与完全竞争较为接近的现实状态,其特征是:第一,产品虽质同一类,但有或多或少的差异。第二,单个企业行为基本上对其余企业没有影响。

第三,企业之间存在较强的非价格竞争。(3)少数企业垄断(见下文)。(4)完全垄断:是指一个产业中,只有一个生产者或消费者,它完全控制了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没有任何竞争对手。

少数企业垄断(Oligopoly),是指一个产业被少数几家大公司控制,它们互为竞争对手且相互依存,其实质是任何一家的重大行动都可能引起对方的注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这种竞争状态是当前产业发展中较为常见和流行的一种模式,也是80年代以来的新产业组织理论强调企业行为模式重要性最有成效的一种状态。企业行为主要包括定价原则、产品差异、价格歧视、串通勾结、兼并整合、行业壁垒和技术开发等营销和发展战略。

这些战略的制定一般符合博弈论中的非合作性竞争均衡状态:纳什(Nash)均衡。正是由于对企业行为机制和自由度认识的不同,在政府管制方面也可能有截然不同的态度。

因为兼并等产业集中度的提高,同时具有实现规模效益的正效应和消除竞争滋生垄断利润的负效应,综合效益如何就完全取决于企业行为和经济环境。这样,政府调控的难度就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不同产业的效益递增规模不一。如航空工业就是规模要求极高的产业。这从1997年初波音公司兼并麦道公司获得美国国会批准就可以证明。

而餐饮业、娱乐业等的规模要求就很低。二是对具体产业及其成员企业进行规范性评判存在一定的技术难度,如产业界定、产业集中和社会福利效果指标、企业行为模式等。

西方关于产业组织的理论渊源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但系统研究则是在进入20世纪以后。可以大致分为如下三个阶段:一是个案研究阶段(本世纪初~40年代)。

主要是对多个产业进行了单独的描述性研究,提出了完全竞争、完全垄断和寡头垄断等竞争状态,强调规范与立法。30年代,梅森(Mason)开始在哈佛大学开设真正的产业组织课程,并被公认为产业组织的开创者。二是“结构-行为-绩效”范式形成和盛行的阶段(40年代~70年代)。在大量产业个案研究的基础上,一些理论开始形成。

其中,贝恩(J.Bain)提出了“结构-绩效”范式(在1959年版的《产业组织》一书中进行了总结),后来又由谢勒出版了集该思想之大成的《产业市场结构与经济绩效》一书。三是新实证主义阶段(80年代至今)。人们开始发现市场结构并不完全是外生的因素,企业行为也并不是完全内生的结果,在很多现实结构中,企业有较大的自由行为空间,因此,现阶段的研究重点是企业行为及其对市场结构和产业绩效的影响。这其实也就是1960年以后崛起的芝加哥学派的主张,它对以上述范式为主张的哈佛学派提出了诸多质疑和挑战,如认为兼并后的高利润并不一定是反竞争定价的结果,而完全可能是高效率的结果。

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物有施蒂格勒(J.Stigler)、麦吉(Y.McGee)等人,由于他们极为注重效率标准,故又被称为“效率学派”(肯尼斯·W·克拉克森、罗杰·勒鲁瓦·米勒,1989)。

应该指出,西方的产业组织理论研究已经进入高度数学化、模型化的阶段。

参考文献:

杨沫,1989,《产业政策研究》,上海三联书店。

肯尼斯·W·克拉克森、罗杰·勒鲁瓦·米勒,1989,《产业组织:理论、证据和公共政策》,上海三联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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