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在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205页(3194字)

有时亦称为外部效应,是指一个厂商的经济活动附带地对其他厂商、消费者和社会整体造成有害或有利的影响,但该厂商并不承担相应的成本或获得相应的报酬。

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外在性包括两种基本类型:负外在性(Negative Externality)和正外在性(Positive Externality)。负外在性是指不承担成本的有害影响,正外在性则指不能获得报酬的有利影响。

外在性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

例如,一家厂商向河流排放废水、向空中排放废气、向地面倾倒废渣,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或其他厂商的经济活动,造成消费者日常支出(如洗涤、打扫等方面的支出)和其他厂商投入成本的增加,但造成污染的这家厂商并不会主动给予受害者以补偿。

这是负外在性的例子,经济学探讨最多的就是这种外在性。又如,养蜂场会对附近的苹果园产生正外在性,因为蜜蜂可以为苹果树传授花粉,从而增加苹果的产量。

但苹果园的所有者并不会因此向养蜂场的所有者支付报酬。同样,苹果园也会对养蜂场产生正外在性。因为苹果园可供蜜蜂采蜜,从而增加养蜂场的蜜产量。但养蜂场的所有者也不会因此向苹果园的所有者支付报酬。

外在性(外部经济)概念是由歇尔(Alfred Marshall)最先提出来的,他运用这一概念来分析一种货物生产规模的扩大对其他行业所产生的有利影响(1991,中译本,P.279~280)。而最先系统论述外在性的则是马歇尔的学生皮古(A.C.Pigou)教授(1920)。

马歇尔只提到正外在性,而皮古则明确区分了正外在性和负外在性。皮古在解释二者时说:此问题的本质是,个人A在对个人B提供某项付出代价的劳动中,附带地对其他人提供了好处或造成了损害,但不能从受益的一方得到报偿,也不会对受害的一方给予补偿(1920)。

外在性的存在会导致边际私人成本与边际社会成本、边际私人收益与边际社会收益的差异(皮古,1920)。因为,市场主体在进行决策和经营活动时,往往只计算对自身利益产生直接影响的成本和收益,对自身利益没有直接影响的成本和收益则视而不见。

例如,化工厂在计算自己的成本(即私人成本)时往往只考虑购买材料、设备、劳动力等投入品所支付的货币成本,而不计算排放有毒废物污染环境所造成的间接成本。后者虽然没有进入化工厂的成本计算,但它却是现实存在的,最终要由其他人或社会来支付。因此,在计算化工厂生产的社会成本(即整个社会为化工厂的生产所付出的代价)时,这一部分间接成本应该包括进来。

由于外在性导致私人成本(收益)与社会成本(收益)的差异,因此,在存在外在性的场合,市场机制就会失灵,资源配置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Pareto Optimum),社会福利不能达到最大。

具体说,在存在负外在性的地方,资源的实际配置量会超过社会最佳配置量。

因为,此时厂商的一部分成本是由他人或社会支付的;在存在正外在性的地方,资源的实际配置量会少于社会最佳配置量。

因为,此时厂商的一部分收益被无关的第三者或整个社会所获得(皮古,1963,P.27)。由于价格机制难以有效地解决外在性问题,因此,许多经济学家主张由政府来解决(皮古,1963;鲍莫尔,1982;等)。

政府解决外在性的办法主要有:

(1)收费。即政府对有负外在性的经济活动实施收费。例如,依据化工厂排放的废水量对其收费。收费的数量取决该项经济活动的边际社会成本与边际私人成本的差额。通过收费,使厂商意识到社会成本的存在,并把社会成本纳入自己的成本计算。从供求曲线上看,通过收费,厂商的供给曲线会向左上方移动,产品的需求曲线不变,产出降低到社会最优水平。

也可以把政府对负外在性经济活动的收费直接转化为对负外在性经济活动的征税,如设置污染税来抑制负外在性对环境的破坏。

(2)补贴。

即政府对有正外在性的经济活动实行补贴。

例如,植树造林能够改善气候,防止水土流失,有明显的正外在性,社会收益较大。但植树造林的投资周期长,收效则比较缓慢,私人常常不愿意干。政府可给予植树造林者一定量的补贴,把一部分社会收益转化为私人收益。

借助于补贴的刺激,植树造林量就会增加到社会合意水平。对有正外在性经济活动的补贴数量取决于该项经济活动的社会收益与私人收益的差额。

补贴也可以用来纠正负外在性。例如,政府可以对那些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如购买防污染设备)的厂商给予一定的补贴,这样就降低了防止污染的私人成本,调动厂商控制污染的积极性,达到减轻污染的目的。

(3)管制。即政府直接对具有负外在性的经济活动采取数量控制措施。

例如,制定汽车尾气的排放标准并强行执行,规定“三废”的排放标准并强制执行,规定厂商投入结构和防污染的装备水平,等等。

虽然经济学家主张由政府来校正外在性问题,但是,对于政府能否有效地履行这一职能,一些经济学家持怀疑态度。皮古是较早主张由政府运用税收/补贴制度来校正外在性的经济学家(皮古,1963)。

但他同时又认为,制定恰当的补贴金标准和税收标准是相当困难的。他举例说,一家厂商污染了环境,增加了公众在洗涤和打扫方面的费用,但我们难以计算这种边际社会成本超过边际私人成本的程度。同样,我们也难以计算植树造林给社会带来了多少间接好处。

现代货币主义者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也认为,政府的补贴和税收制度难以有效地解决外在性问题。其理由是:政府解决外在性有一个前提,即能够弄清楚谁遭受负外在性所带来的损失,谁得到正外在性所带来的好处,这种损失和好处各为多少。但做到这一点是十分困难的。退一步讲,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完全可以用自愿的市场交易来解决所谓的外在性问题(弗里德曼,1982)。现代产权经济学家科斯(Ronald H.Coase)对福利经济学家提出外在性要由政府来解决的观点提出质疑。科斯认为,传统福利经济学之所以依据外在性马上就得出政府干预的结论,是因为它忽视了问题的相互性,即只注意到甲对乙的损害,如烟尘对周围居民的损害,但没有注意到,制止甲的措施虽然能保护乙的利益,但甲的利益则会因此受损。外在性之所以产生,是因为产权没有界定清楚。如果把产权主体的责任和权力边界划分得清清楚楚,就不存在所谓的外在性。

以科斯为代表的产权经济学家提出的解决外在性的办法是通过明确界定产权把外在性内在化,再通过市场的自愿交易来达成解决问题的办法(科斯,1990)。

参考文献:

马歇尔,1991,《经济学原理》,商务印书馆。

皮古,1963,《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比较》,商务印书馆。

弗里德曼,1982,《自由选择》,商务印书馆。

鲍莫尔,1982,《福利经济及国家理论》,商务印书馆。

科斯,1990,《企业、市场与法律》,上海三联书店。

Pigou,A.C.1920,The Economics of Welfare,London:Macmil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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