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287页(2120字)

为弥补财政赤字,政府通过发行债券的形式,向居民、公司、社会事业单位以及外国政府或私人借款而产生的政府债务。

公债包括中央政府的债务和地方政府的债务。中央政府的债务又称为国债。

J·M·布坎南(J.M.Buchanan)指出:“公债(政府债务)是政府方面的一种法律义务,按照规定的时间表政府应对法定的债权持有者支付利息,并应分期偿还债务。”(《新帕尔格雷夫大辞典》,1996,P.1115~1116)。公债出现的时间较早,从历史上看,最初举借公债是为了解决战时的财政危机。但现在公债已经不再局限于这个目的,进行公共工程投资甚至于政府的转移支付,也可以通过举借公债的形式来筹集资金。

政府借债的形式一般有三种:短期借债、中期借债和长期借债。各种政府债券和记账收据是政府借债的凭证。

首先是短期借债。它是政府通过发行国库券的方式取得的。最初发行国库券是西方各国政府为弥补财政收支差额而使用的一种权宜之计。后来它发展成为各国政府短期借债的主要形式。

美国的国库券是指期限在一年之内的联邦政府债券,有三月期、六月期和一年期三种形式,由于国库券基本没有风险,因此利率较低。现在西方各国发行国库券的目的也不再局限于弥补政府赤字,它已经成为调节货币供给的一个重要工具。在美国,国库券是货币市场上交易量最大的一种债券,其交易规模远非其他有价证券可比。

美国的公开市场业务就是联储(Fed)通过在公开市场上购买或销售国库券进行的。其次是中期借债和长期借债。中期借债是政府通过发行中期债券取得的。美国的中期债券是期限为一年以上至五年以内的中期财政债券。长期借债是政府通过发行长期债券的方法取得的。

长期债券是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公债券。现在中长期债券已经不再以公债券形式,而是以记账凭证在资本市场上流通。政府债券一般是免税的。

公债是财政赤字的结果。

30年代的大萧条之前,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奉行预算平衡的财政政策。因此对发行公债也持极谨慎的态度,一般只在战时或其他情况下出现紧急开支时才以此方法弥补赤字。

而且一旦这些紧急开支需求过去之后,战时等情况下累积下来的债务就要偿还。

凯恩斯主义盛行以来,西方各国政府开始奉行凯恩斯主义的政策主张,主动采取财政扩张政策,刺激总需求,以促使经济保持在充分就业水平。

扩张性财政政策意味着财政赤字,尽管可以通过增加基础货币的方法弥补赤字,但各国为避免赤字诱发通货膨胀,一般采取发行国债的形式来弥补赤字,这使得二战以来西方各国尤其是美国赤字和公债规模不断膨胀,特别是到80年代,美国庞大的赤字和国债已引起政府、经济学家和公众的普遍忧虑。普遍希望将赤字和公债规模控制在一个适当的范围内,以防止危害经济的长期稳定。关于赤字和公债的适度规模问题,R·多恩布施和S·费希尔(R.Dornbusch and S.Fischer,1994,P.581~583)提出了公债率的概念:公债率是指公债总量和名义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他们认为,准确反映债务规模的应是公债率而不是公债的绝对量,只要经济增长率保持适度增长,市场利率和赤字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保持在适当范围内,公债率就可以保持在适度范围内,而不危害经济的长期稳定。

关于公债,还存在着其他一些争论。

其中之一是公债是否是一种净资产。巴罗-李嘉图等价原理断言:今天发行国债需要明天增加税收来偿还,因此发债和增税是等价的。按照这个原理,公债就不会是一种净资产。

但这远不是一个普遍接受的观点。第二个主要的争论是关于公债是否是一个社会负担的问题。对于外债是社会负担普遍无异议,争议发生在内债上。R·多恩布施和S·费希尔(R.Dornbusch and S.Fischer,1994,P.580)认为,因为内债一方面作为一种资产被本国居民持有,另一方面又作为一种债务由本国居民负担。内债不过是一种收入再分配罢了。在这个意义上内债不是一个负担,在更深层次上看内债是否是一个社会负担,要看赤字和公债对资本形成的潜在长期影响。

如果公债的存在伤害了投资减缓了资本存量的增加,从而伤害了经济的长期增长,公债就是一个真正的负担。此外,公债规模过大引起税收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全社会的工作积极性,在这个意义上公债是一个社会负担。

参考文献:

约翰·伊特韦尔等编,1996,《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3卷,经济科学出版社。

R.Dornbusch and S.Fischer,1994,Macroeconomics,McGraw-Hill,Inc.

高鸿业、吴易风,1988,《现代西方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

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1985,《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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