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178页(410字)

是国家对财政预算工作规定的根本法规,属于经济法制范畴。

它规定各级政府在国家预算方面的权责划分,国家预算的基本组织方法、编审程序、国家预算纪律等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用法律形式肯定下来。对于建立正常的国家预算工作秩序,加强预算管理,更好地发挥国家预算的职能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我国和国外的一些有关立法资料看,预算法内容的组成大体有三种类型:一种是权责法,以划分各级预算管理的权力和责任为主要内容,如苏联预算权责法;二是组织法,以预算组织和管理基本规定为主要内容,如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预算组织法;三是程序法,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方法程序为主要内容,如我国预算、决算暂行条例。

我国一九五〇年政务院颁布的“预算、决算暂行条例”,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和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预算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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